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为规范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网上办公内容
(一)个人办公。包括待办待阅、日程安排、我的办公。
(二)公文管理。包括发文管理、收文管理。发文管理分为“学院发文”(落款为学院)和“部门发文”(落款为部门)两个部分。
(三)综合办公。包括督办管理、请假管理、调课管理、信息报送、用印管理、会议室申请。
(四)公共信息。包括通知公告、学院文件、周会表。
二、系统用户范围与管理
OA系统主要是为了满足学院无纸化办公的需要,其用户范围包括:
(一)院领导;
(二)全体中层干部;
(三)各部门OA系统秘书;
(四)各部门经常进行公文拟稿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五)全体教职工均有账号登陆OA系统阅览学院文件,申请调课、请假、用印、报送信息等。
三、运行管理分工与职责
(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学院OA系统流程的制定、业务指导等,并指定专人作为系统公文管理、督办管理、会议管理和日常管理等的OA秘书,与系统管理员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并解决OA系统使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各部门要积极使用OA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
(四)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公文以及有关信息材料的归档和存档工作。纸质存档材料“学院发文”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制作提供,“部门发文”由各发文部门负责制作提供。
(五)系统各角色用户的职责
1.系统管理员:负责整个系统运行的日常管理,根据有关申请和审批结果处理系统功能模块、流程、用户以及系统文件等的变更。
2.各部门领导用户:及时审阅本部门拟稿或其他部门要求会稿的文件;及时签收阅处各类系统文件。
3.各部门OA系统秘书
(1)负责公文流转调配。根据本部门领导审核意见发起会稿;将签收后的公文“二次传阅”给本部门领导并提醒领导及时阅处。
(2)负责公文修改和编排。按照公文规范修改本部门拟稿的公文;对本部门发文进行编号、套红、排版(按规范格式进行),并做好本部门发文字号的登记和维护。
(3)协助系统管理员做好本部门系统客户端的维护,并指导本部门用户使用系统。
4.拟稿人用户
(1)负责拟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流程开始拟稿。
(2)负责校稿。重点核对公文在流转过程中被修改情况是否与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相冲突,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等是否准确无误,附件是否遗漏等。
(4)负责跟踪公文流转。对公文流转过程中各节点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发文后,通过“查看阅办”跟踪各部门OA秘书是否已签收文件,确保各收文部门均能及时阅处文件。
四、使用规范与要求
(一)凡本规定确定的各项网上办公内容,一律通过OA系统处理,但涉密公文不得在OA系统中流转。今后,学院对内不再印发纸质文件。紧急公文发送时,系统兼有手机短信提醒功能。
(四)系统运行的电子文档正文采用Word文件格式,Word格式的公文附件应置于正文中,手写等纸质附件应扫描后以AdobePDF格式置于系统附件。附件中的文档名称须是通俗易懂的中文名称。电子文档须先杀毒后再上传。公文排版规范格式为:纸张设为A4;公文题目:宋体二号;公文正文内容:仿宋三号;页边距:上、下为3.7厘米,左、右为2.7厘米;行间距:一般情况为固定值27磅-29磅间,根据字数与行数而定。
(五)OA系统中的电子公文与原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门可以从OA系统中复制公开发布的公文为纸质形式,注明复制部门、日期、份数并加盖复制部门的公章后,在该部门内与被复制的电子公文具有同等效力。非公开发布的电子公文,各部门和个人不准复制成纸质形式作正式文件使用。
五、系统安全与保障
(一)党委办公室及其所属网络中心要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要建立OA系统各服务器运行日志,并保存30天以上。OA系统主服务器或系统本身如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系统用户。
(二)党委办公室指定管理员专门负责系统维护及数据备份工作。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档案人员要对已办结的校内公文进行存档、备份并刻盘保存。
(四)系统管理员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维护,可安装安全软件服务器应安装安全软件,健全服务器安全策略,防止“黑客”及病毒入侵,确保系统安全。
六、附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