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教育教学方法、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6.心理测试
(三)成绩公布
九、体检
新疆职业大学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确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十、考察
1.新疆职业大学派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与我校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十一、公示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招聘纪律及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职业大学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四、其他事项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职业大学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