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同意,宁波市效实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会计1名、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效实中学创建于1912年,为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2005年至2024年已连续十届列入“中国百强中学”。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教学成绩斐然。诺贝尔奖获得者屠呦呦、童第周等9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周光耀等6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均曾求学于此。李政道博士曾函赞效实“桃李满天下,成果布四海”。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学校任教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效实中学事业编会计岗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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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效实中学事业编教师岗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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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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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来线下确认报名时应随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作好准备。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逐一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于6月12日通过邮件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报名者。
(二)考试
财务会计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方式,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其余学科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1.初试
财务会计岗位无初试环节,直接进入笔试。
2.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试讲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每项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技能测试或面试不足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
采取笔试+试讲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财务会计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不足70分者、财务会计岗位不足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有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无笔试环节或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效实中学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效实中学报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学校任教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拟聘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