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公开招聘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参加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位,招聘名额为98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222123、20222136、20222137、20222138、20222143、20222144、20222145、20222146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
四、报名
(一)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因调整、取消、合并后变更名称的,考生提供变更依据,且符合本公告专业条件的,也可报名。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五)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由县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广元市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遵照执行以下防控要求: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考生须知悉本公告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4202411
中共旺苍县融媒体:4312722
中共旺苍县委编制委员会:6211906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5552311
旺苍县民政局:6215098
旺苍县财政局:4222052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4203776
旺苍县林业局:4203022
旺苍县行政审批局:4222361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03305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4203716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4551372
旺苍县气象局:4206631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4312054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
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4204250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序号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简介
1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全额拨款
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144号
负责全县经济合作工作。统筹、组织、参与全县及省内外重大经济合作活动,负责县委、县政府举办各类经济合作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接待工作;建立与外来投资者联系渠道;统筹全县重点产业招商,加强与国内外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科学的招商引资决策依据;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和编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宣传工作。
2
旺苍县机关事务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333号
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负责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机关后勤管理等服务和保障工作。
3
旺苍县政务信息中心
负责县政府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和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编辑、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包括内网、外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做好突发网络舆情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电子政务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和部门做好网站栏目保障、安全维护工作;负责县政府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协调做好办公系统、无纸化传输系统、视讯会议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宣传报道;负责监管全县政务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负责监管全县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管护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4
旺苍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334号
负责县政府日常值班事务,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紧急信息接收上报、来文来电接转及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全县值班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5
旺苍县融媒体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165号
6
旺苍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全额财拨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的具体工作;负责主管部门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7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
旺苍县东河镇南风寺社区环城东路四号
负责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公务员,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8
旺苍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
旺苍县东河镇东郊村
负责为孤老、特困等服务对象提供护理、生活、健康教育等工作。
9
旺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全额保障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14号
负责为县财政投资评审提供服务。项目支出预算审核项目财政监管、资金拨付审核项目竣工决算审核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
10
旺苍县财政信息中心
负责财政系统各项信息系统、计算机设备、软硬件件日常维护。
11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12
旺苍县图书馆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文化体育中心
图书资料采编与储藏、借阅,图书馆学研究与社会教育,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3
旺苍县文化馆
旺苍县马家渡兴旺大道文体中心
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全县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和承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展演;培养、组建文艺团队,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抓好文艺精品创作;抓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整理和保护工作,建立传承机制;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充分发挥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4
旺苍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非财政补助
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437号
负责森林资源监测和勘查,工程项目的调查设计、施工、指导和检查验收;编制发展规划、区划及森林经营方案;承担各类林业设计和资源评估业务。
15
旺苍县国有林场(县森林经营所)
旺苍县东河镇红星南路民乐巷7号
负责保护、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不断提高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16
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6号
负责保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惜自然遗迹,维护生态平衡。进行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各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
17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新桥片区黄金路
18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西段121号
负责城市管理及城市环境卫生政策法规宣传;负责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维护和更新;负责城市管理与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文稿起草、档案管理、文印等工作。
19
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环城中路238号
20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环城中路42号
21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百丈街240号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回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我县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回收)和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行政辖区内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征用、回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代表县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拟定的房屋征收(征用)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指导、监督方案的具体实施。承担耕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回收)方案的审查、实施和监管工作。负责涉及全县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征用、回收)和拆迁补偿安置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旺苍县人工影响天气事务中心
旺苍县大中坝博骏公学旁
23
乡镇自然资源所
旺苍县乡镇场镇
24
旺苍县人民医院
差额拨款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471号
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承担指导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进行预防保健工作,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25
旺苍县中医医院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51号
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承担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指导工作,进行预防保健工作,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26
旺苍县疾控中心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2号
负责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胆了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指导工作。
27
旺苍县乡镇卫生院
负责从事基本医疗、急诊急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指导村卫生站业务工作。
28
旺苍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政务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医疗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统筹管理便民服务工作,推进审批便民化改革,实行“两集中、两到位”,组织协调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
29
旺苍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0
旺苍县乡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农民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开展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建设农民工信息系统,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工作,动态更新农民工信息;负责搭建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就业服务。
31
旺苍县乡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附件2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执(职)业资格
年龄
其他要求
考试科目
旺苍县人民政府
管理
20222101
本科及以上
本科: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传播学。
研究生: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硕士)。
30周岁及以下
《综合知识》
20222102
本科: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数字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
研究生: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103
本科: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研究生:车辆工程/车辆工程硕士(专业硕士)。
专业技术
20222104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硕士(专业硕士)。
20222105
本科: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研究生:政治学理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
20222106
本科:新闻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研究生:新闻学/传播学。
1.限广元市户籍;2.在县级融媒体中心有2年及以上从业工作经历;3.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视频作品5件及以上。
中共旺苍县委编制委员会
20222107
本科: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传播学。
20222108
本科: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
研究生: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区域经济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史/比较教育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旺苍县民政局
20222109
本科:社会工作。
研究生:社会学/社会工作硕士。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
旺苍县财政局
20222110
大专及以上
专科: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
本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管理。
研究生: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具有造价员及以上执业资格
同等条件下,从事2年及以上工程造价或财政评审工作经历者优先。
20222111
专科: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研究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硕士(专业硕士)。
40周岁及以下
20222112
本科:金融学/投资学/资产评估/应用统计学/统计学/保险学。
研究生:金融学/金融/会计学/审计硕士(专业硕士)/保险学。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22113
本科:图书馆学/汉语言文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研究生:图书馆学。
20222114
本科: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音乐学/网络与新媒体。
研究生:舞蹈学/音乐学。
旺苍县林业局
20222115
专科: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经济林培育与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木材加工技术/林业调查与信息处理/林业信息技术与管理/森林采运工程/森林工程技术。
本科:林学/园林/森林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部分)/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保护。
研究生:林业硕士(专业硕士)/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森林保护学/林木遗传育种。
20222116
在乡镇工区工作。
20222117
学士学位及以上。
旺苍县行政审批局
20222118
本科: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
研究生: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2119
本科:法学/网络安全与执法。
研究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20222120
本科: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程造价。
研究生: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20222121
专科:道路交通与路政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
本科:交通运输。
研究生:道路交通运输硕士(专业硕士)。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2122
专科: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商务。
本科: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保密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研究生:资产评估硕士(专业硕士)。
旺苍县乡镇自然资源所
20222123
本科: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地质学/地理信息科学。
研究生: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硕士(专业硕士)。
普济、三江自然资源所各1名。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旺苍县气象局
20222124
本科: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空间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草业科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研究生: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生态学/草业科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
临床医疗
20222125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医学/麻醉学。
研究生:麻醉学/儿科学。
执业医师
学士学位及以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卫生公共基础》
眼科
20222126
本科:眼视光学。
研究生:眼科学。
学士学位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在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优先聘用。
药学
20222127
本科:药学/临床药学。
研究生:药剂学。
临床药师
学士学位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医学影像
20222128
本科: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工程/医学影像技术。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硕士(专业硕士)/医学技术。
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师及以上资格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耳鼻喉科
20222129
本科:临床医学。
研究生:耳鼻咽喉科学。
临床执业医师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同等条件下,医师规培合格人员优先聘用。
中西医结合
20222130
本科: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
研究生: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内科学。
临床执业医师(中医)
须具有重症专科资质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0222131
学士学位及以上。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32
麻醉
20222132
本科:麻醉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麻醉学。
执业医师(麻醉专业)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33
20222133
专科:临床医学。
研究生:内科学。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大专学历须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4
20222134
本科: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影像工程(技术)。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硕士(专业硕士)。
执业医师(影像诊断)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大专学历须执业范围注册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35
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医学
20222135
专科:预防医学。
本科:预防医学。
研究生:公共卫生。
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36
20222136
不限
具有相应岗位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白水、木门、大两、普济、五权、国华、龙凤卫生院各1名,天星卫生院2名。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37
临床外科
20222137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白水、木门卫生院各1名。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38
针灸推拿
20222138
专科:针灸推拿/中医学/中医。
本科:针灸推拿学/推拿学。
研究生:针灸推拿学。
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东河、天星卫生院各1名。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39
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卫生院
中医
20222139
相应专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暂不要求执业资格的考生,聘用后应分别于1年、2年、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40
旺苍县大德镇卫生院
护理
20222140
专科:护理/助产/高等护理/高级护理。
本科:护理学。
研究生:护理/护理学。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41
旺苍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
中药剂
20222141
专科:中药学。
本科:中药学。
研究生:中药学/中药学硕士(专业硕士)。
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2
旺苍县普济镇卫生院
医学检验
20222142
专科: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本科: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研究生:医学技术。
具有初级士及以上资格
43
旺苍县乡镇人民政府
专业技术(林业)
20222143
专科: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森林资源保护/经济林培育与利用/林业信息技术与管理/森林工程技术。
本科:林学/园林/森林保护。
研究生: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业硕士(专业硕士)。
东河镇、国华镇、九龙镇、嘉川镇、大两镇、水磨镇、燕子乡、白水镇各1名,三江镇2名。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44
专业技术(水利)
20222144
专科: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保持技术。
本科: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水利工程/水务工程。
研究生: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国华镇、双汇镇、大德镇各1名,水磨镇2名。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45
专业技术(农业)
20222145
专科: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中草药栽培技术/园艺技术。
本科: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应用生物科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蔬菜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药学。
白水镇、龙凤镇、盐河镇各1名,大两镇2名,九龙镇4名。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46
专业技术(畜牧兽医)
20222146
专科: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
研究生: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草业科学/畜牧硕士(专业硕士)/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硕士(专业硕士)。
嘉川镇、白水镇、九龙镇各1名。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47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
旺苍县东河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22147
专科:矿井建设/矿山机电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运输与提升/安全技术与管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
本科: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
研究生: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48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旺苍县三江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22148
本科:音乐表演/音乐学/美术学/图书馆学。
研究生: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图书馆学。
49
旺苍县黄洋镇人民政府
旺苍县黄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22149
研究生: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茶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农艺与种业硕士(专业硕士)/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硕士(专业硕士)/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硕士(专业硕士)/农业管理硕士(专业硕士)/农村发展硕士(专业硕士)。
50
旺苍县黄洋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22150
本科: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学硕士(专业硕士)。
51
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
旺苍县天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22151
专科: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本科: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
52
20222152
专科: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与装备/现代农业技术/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技术/园艺技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满2年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请在报名时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必须按照旺苍县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各项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4.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