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各学科方向招生指标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结合学校指标分配及学院各二级学科方向的实际情况,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第一批次)分配如下:
69*
100
*注:基础兽医学学硕指标中含3名推免研究生;预防兽医学学硕指标中含4名推免研究生;临床兽医学学硕指标中含1名推免研究生;学硕招生指标中含5名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硕中含1名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
三、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及考生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
招生类型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基础兽医学学硕
40
60
300
预防兽医学学硕
临床兽医学学硕
280
动物医学工程
兽医硕士
35
255
四、复试
(一)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1.复试方式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费
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部分和面试部分。
1.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2.面试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自4月1日开始有序启动,初步拟安排2个批次:
学院将分别于每批次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第一批复试考生,请于2024年4月4日早上到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会议室(牧医楼201)报到,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少数民族身份证明;(2)户口本;(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政治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表格见附件。
六、调剂
七、录取
(一)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5)×65%+复试成绩(百分制)×35%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学院将提前公布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依照有关规定,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5日前完成。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六)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7月上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它
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均以学校规定为准。
2.复试通过的考生需办理调档手续。按照有关规定,档案不转入学校的考生,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到录取时档案仍未到我校,也未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不能录取。
3.本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4.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1)学院办公室:0931-7632510、0931-7631229;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31-7631774
附件:
1.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招生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