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和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区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目标导向和“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的总体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困难、问题和需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推动服务理念、方法、机制迭代升级,开展精准服务、联动服务、智慧服务,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服务,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加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活动目标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的重要指示和杭州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新目标新定位,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通过集中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着力清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烦企扰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解决企业和群众办理法律事务多头跑等突出问题;着力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把控,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着力深化企业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着力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争近两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烦企扰民”清理全覆盖;发布一批具有行业指导意义的法律服务典型案例集;民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6%以上;开展企业标准化“法治体检”1500家以上;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满意率90%以上。
即日起至3月底结束,为期一个月。
四、主要举措
(一)开展“烦企扰民”规定清理专项行动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把方便留给群众和企业,把麻烦留给自己”的原则,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地梳理“烦企扰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重点清理涉及企业民生、行政审批、商事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职业资格许可等方面有关条款;对无法定依据的变相审批事项、各类证明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要一律取消。(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二)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清源”专项行动
1.全面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纠纷大排查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进企入户,充分运用基层网格员、尚法志愿者掌握的信息,重点摸排掌握生产经营、劳动争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交通运输等矛盾纠纷和企业、群众的法律需求,逐一分类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统计报告。(责任科室:促进科)
2.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多种形式入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积极推动银行保险行业调委会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立工作室,加强有关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发的制造、餐饮、建筑、商贸服务以及民营高科技等行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加大调解组织资源配置,采取定人包案化解制度,按照“一案一策”要求,引导企业和职工主动选择、自愿接受调解服务,确保矛盾不上交。(责任科室:促进科)
(三)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清患”专项行动
1.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以社区、园区、特色小镇、楼宇等为法律服务全覆盖的“网格单位”,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问题咨询解答、法治宣传讲座培训、市场主体纠纷争议解决指引等基础性法律顾问服务。重点围绕上城新领域、新行业、新增点,根据市场主体实时数据,动态调整法律顾问服务网格,确保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充分响应。(责任科室:律管科)
2.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重点是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及未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填写《杭州市企业“法治体检”表》,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中易多发的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建成“一企一档”法治体检档案库。(责任科室:律管科)
3.开展律所进社区“大走访”活动。组织社区法律顾问进社区入户,了解基层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讲、矛盾化解、法律解答等活动,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专业力量。(责任科室:律管科)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2.继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在去年的基础上,深入基层,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民法典宣传与民主法治社区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责任科室:普治科)
3.加大《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宣传力度。聚焦平等准入、政策扶持、平台搭建、激励保障等内容,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意识,助力法治赋能数字经济发展。(责任科室:普治科)
(五)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2.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等节日,开展全区统一动员的专项活动,以广场活动等形式,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咨询、调解、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实际情况,创新活动形式。(责任科室:公法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高燕东任组长,局长徐志忠、陈建楚任副组长,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普治科、促进科、公法科、律管科等科室长为成员。各街道司法所要结合辖区实际,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重点工作、抓关键环节,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紧密联系上城实际,坚持效果导向,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落实,深入推进我区“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
(二)强化工作作风。把企业和群众“便利不便利”“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在推进“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中纠“四风”、树新风。找准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综合集成,找准企业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与“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着力推进“全程网办”“协同联办”“全区通办”,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本地异地同步,让企业和群众能够“多点、就近、实时”享受服务,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各司法所、各科室请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上周工作推进情况数据报促进科,工作信息报办公室。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49418X/2021-11075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31
杭州市上城区司法行政系统“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