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一般要求部分规定了肥料效果试验的试验内容、试验周期、试验处理、试验准备、试验管理、试验记录、统计分析、评价要求、试验报告等内容,以及小区试验、示范试验、盆栽试验等不同试验类型和蔬菜、花卉、果树等不同供试作物的特殊内容。
一般应采用小区试验和示范试验方式进行效果评价。必要时,以盆栽试验方式进行补充评价。
每个效果试验应至少进行1个生长季。若进行轮作、连作或肥料后效试验应达到相应的周期要求。
试验处理应根据供试肥料所含的养分及添加成分进行设计,应涉及所含养分的不同形态,或添加成分的有益特性,或由特殊工艺制成的使所含养分不同于其原料养分的特性,或有机物料所含养分,或水分等因素。
试验应至少设以下3个处理:(1)空白对照(示范试验可不设);(2)常规施肥;(3)供试肥料或供试肥料配合常规施肥。必要时,可增设其它试验处理:(1)减施10%(或更高量)与常规施肥等养分量的供试肥料;(2)推荐的最佳肥料施用量;(3)推荐的供试肥料与常规肥料最佳配合施用量。
除试验处理不同外,其他管理措施应一致且符合生产要求。应根据不同作物种植需求和不同施肥方式进行试验管理。
应对以下6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和规范的记录:
(2)供试土壤
(3)供试肥料和作物
肥料技术指标、作物及品种名称等。
(4)试验设计
试验处理、重复次数、试验方法设计、小区长(m)、小区宽(m)、小区面积(m2)、小区排列图示等。
(5)试验管理
(6)试验结果
土壤样品采集和制备:采集深度一般为0cm~20cm;样品制备应符合土壤分析和性状评价要求,避免混淆或污染。
植物样品采集和制备:根据试验目的和内容,选定具有代表性的植株及取样部位或组织器官;样品制备应符合植物分析和性状评价要求,避免混淆或污染。用于硝酸盐、亚硝酸盐、氨基酸、维生素、可溶性糖、可溶性蛋白质、代谢酶等分析的植物样品在采集后应即时保鲜冷藏、65°C干燥或105°C杀青。
应根据供试肥料特性和施用效果,对不同处理的农学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花卉、果树等另有补充效果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可包括:
(1)肥料农学效率评价
——肥料效应、增产率、利用率和农学效率等综合评价指标;
(2)施肥经济效益评价
——施肥纯收益、施肥产投比、节肥和省工情况等;
(3)其它效益评价
——生态环境安全效果、品质效果、抗逆性效果等。
试验结果统计学检验应根据试验设计选择执行T检验、F检验、新复极差检验、LSR检验、SSR检验、LSD检验或PLSD检验等。
小区试验特殊要求
小区试验是在肥力均匀的田块上通过设置差异处理及试验重复而进行的效果试验。
小区应设置保护行,小区划分尽可能降低试验误差。小区设置应单灌单排,避免串灌串排。
小区面积应一致,宜为20m2~200m2。密植作物(如水稻、小麦、谷子等)小区面积宜为20m2~30m2;中耕作物(如玉米、高粱、烟草等)小区面积宜为40m2~50m2;果树小区面积宜为50m2~200m2。注:处理较多,小区面积宜小些;处理较少,小区面积宜大些。在丘陵、山地、坡地,小区面积宜小些;而在平原、平畈田,小区面积宜大些。
小区形状一般应为长方形。小区面积较大时,长宽比以(3~5):1为宜;小区面积较小时,长宽比以(2~3):1为宜。
示范试验特殊要求
示范试验是在广泛代表性区域农田上进行的效果试验,以展示和验证小区试验效果。
经济作物应不小于3000m2,对照应不小于500m2。大田作物应不小于10000m2,对照应不小于1000m2。花卉、苗木、草坪等示范试验应考虑其特殊性,试验面积应不小于经济作物要求。
盆栽试验特殊要求
除一般试验记录外,还应记载盆栽试验取土、过筛、装盆等试验操作以及试验场所温度、湿度等试验情况。
蔬菜试验和评价特殊要求
应根据不同蔬菜养分需要、品质特性及对土壤(或基质)条件的要求制定试验方案。设施栽培试验应满足不同处理间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条件的一致性要求。无土栽培试验应明确不同处理栽培溶液浓度、补充溶液间隔期和次数等。
花卉试验和评价特殊要求
应根据不同花卉养分需要、品质特性及对土壤(或基质)条件的要求制定试验方案。多年生的草本植物、木本植物效果试验应至少进行连续2个生长季。盆装花卉试验各处理应不少于7次重复,采取随机区组排列方式。
应根据花卉不同用途设定有针对性指标:(1)用于鲜切花、切叶、切枝的花卉:可评价其整体效果、花序排列、花形和花色、花枝形状和长度、叶片排列、形状和色泽等指标。(2)用于盆装的花卉:可评价其整体效果、花部状况、茎叶状况等指标。(3)用于种球的花卉:应涉及围径或直径、饱满度(种球发育状况、营养状况、含水度等)、病虫害状况。(4)用于种苗的花卉:应涉及地径、苗高、叶片数、根系发育状况、病虫害状况等。
果树试验和评价特殊要求
应根据不同果树养分需要、品质特性及对土壤条件的要求制定试验方案。试验周期应至少进行连续3个生长季。小区试验处理宜按行设置,每处理不少于5棵果树,重复次数应不少于4次。果树树冠间距小于0.6m的应设隔离行。
除一般试验记录外,还应根据试验目的及试验设计要求,绘制田间种植和试验排列设计图,注明处理和重复信息。关于果树生长发育动态应记录:果树生长发育情况(如冠高、冠径、干周、新梢生长量、落果时期和数量等);不同处理的果树结果年龄、逐年产量、大小年情况;物候期观察情况(如萌芽、开花、成熟及落叶等时期,尤其是生长发育临界期);果品质量和生化分析结果;抗逆性(如耐寒、耐热、耐旱、耐涝、耐盐碱等)。
果树试验效果评价指标应包括树体指标、产量指标和品质指标等。(1)树体指标,如树高、干周、冠径、新梢生长量、春梢大叶面积、秋梢大叶面积等。(2)产量指标,如花芽数、座果率、产量等。(3)品质指标,如感官指标(外观品质,包括果实大小、形状、颜色、光泽及缺陷等;质地品质,包括果实汁液含量、果肉的硬度、粗细、韧度及脆性等;风味品质,包括果实甜味、酸味、辣味涩味、苦味和芳香味等)、营养质量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含糖量、含酸量、维生素含量等)。(4)其它指标,如耐贮性、抗逆性、重金属含量及其它限制性物质含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