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如身份证原件遗失,可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报考限户籍岗位的,考生可以提供2023年5月底以后的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信息表》等材料。
3.《高考报名登记表》《高中学籍登记表》(或《中考报名登记表》《初中学籍登记表》)
4.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说明:报考岗位有应届毕业生限制的,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6.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有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须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尚在办理中的考生需提供具有资格证颁发权限的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开具,确认已取得资格并正在办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注明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名称、专业、编号或序列号等,并加盖有效公章,同时考生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7.《202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
(1)表格模板以本通知所附模板为准,不要改变表格原有格式;
(2)表格一律使用电子格式照片,无底色要求,以WORD插入图片模式插入文档,尺寸大小为恰好填满照片方框,像素不得过低(严禁图像模糊、变形,严禁使用手机自拍大头照);
(3)据实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并插入本人照片后,将表格彩色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除本人签字、签署意见和日期填写外,其它内容严禁手填);
(4)“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如考生档案任存放在学校,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如档案已在其他档案保管部门,只须盖相应部门公章,无须加盖学校公章;
(5)表中“服务地及服务单位”一栏,按本人报考岗位,填写格式形如“信州区支教”。“是否服从分配”勾选“服从”,用“√”代替“□”;
(6)“个人简历”一栏主要填写从高中以来的上学及入职经历,形如“20xx.x-20xx.xxx中学高中;”。请分行填写,每行对应一条履历,个人履历应连贯完整,不要有间断。
具体填写样式参见《202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填写样表)》。
二、关于档案问题
3.考生如果自行保存个人档案,没有办理档案托管,请妥善保管,不得拆封(私拆档案将影响档案接收)。“三支一扶”资格审查不对私自拆封情况负责,如档案袋已被私自拆开,考生仍可申请资格审查,但按照状态一致性原则,工作人员不进行档案袋封签,原则上不开具业务经办证明。
4.上饶市各县(市、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部门联系方式:
附:202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填写样表)(一式四份、正反面彩打)
说明
说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此表一式四份,市、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