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桂阳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19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11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11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岗位分配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到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笔试
桂阳县湘剧保护传承中心的演员和演奏员岗位,以及桂阳县广播电视台的播音员1和播音员2岗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
进行了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得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和递补对象。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1)进行了笔试的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2)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所有有效报名人员均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2:1。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2:1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2.资格审查内容。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进行了笔试的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桂阳县湘剧保护传承中心的演员和演奏员岗位,以及桂阳县广播电视台的播音员1和播音员2岗位,面试形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演员、演奏员、播音员1、播音员2),其实际能力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演员、演奏员、播音员1、播音员2),如果入围体检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对入围体检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人员增加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七)公示
(八)岗位分配
(九)聘用
四、其他事项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在体检、考察、公示、岗位分配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岗位分配环节之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政策考务咨询
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4469972;
(二)举报投诉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4470169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