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体检的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普检: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身高、体重、血压等基本检查。
2.抽血检查:通常包括肝功能、血常规、肾功能等。
3.心电图和尿常规检查。
4.胸部X光拍片。
5.静脉采血。
体检的注意事项包括:
-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饮酒和油腻食物。
-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后禁食,不要熬夜和剧烈运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可能会建议参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或直接咨询指定的体检医院。
教师资格证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体检不合格可能会影响教师资格的获取。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体检不合格的情况:
1.有癫痫病、夜游症、恶性肿瘤、严重血液病、精神病等病史之一的不予通过。
2.肺结核、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甲肝等疾病未治愈者不予通过。
3.男性身高低于155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0厘米,可能不予通过。
4.严重心脏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类风湿脊柱疾病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5.有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6.血压超出正常范围。
7.结核病未治愈者。
8.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9.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10.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11.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12.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3.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4.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5.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6.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7.仪表仪容,有四肢、体型、五官不端正等情况者。
18.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教师资格认定是一个正式的程序,用于评估和确认个人是否具备成为教师的资格。这个过程通常包括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估。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和要求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但通常不包括对身体的任何形式的检查,除非是出于特定的健康和安全考虑,并且这些检查都是符合法律和伦理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