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孜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十七条措施》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考试招聘计划共277名。其中,综合事业单位153名、卫生事业单位124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聘范围等详见《甘孜州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综合)》(附件1-1)、《甘孜州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卫生)》(附件1-2)。上述各表以下统一简称为《岗位需求信息表》。
招聘范围面向四川省或甘孜州的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户籍须2022年10月31日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因升学将户口迁出规定范围区域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6年11月25日—2004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以上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和尚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甘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一)报名网址
2022年11月25日09:00至2022年11月29日18: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书原件所标注的专业和学历为准,必须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完全相符(其中: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内容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及括号内容应完全相符;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后面不带括号内容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后不论是否带有括号内容,只要括号前的专业名称完全相符均可报考)。
3.综合事业单位甘孜县融媒体中心藏汉翻译和藏语播音岗位(岗位编码22182053);新龙县大盖镇便民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岗位(岗位编码22182083)、财务会计岗位(岗位编码22182084)笔试需加试藏语文。
4.卫生事业单位儿科岗位(岗位编码221803002)、临床医学岗位(岗位编码22183003)、医学检验岗位(岗位编码22183004)、医学影像岗位(岗位编码22183005)、护理岗位(岗位编码22183006)、助产岗位(岗位编码22183007)、藏医学岗位(岗位编码22183009)、呼吸治疗岗位(岗位编码22183010)、中医岗位(岗位编码22183012)等岗位报名时只能以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进行填报,不能以具体单位进行填报。上述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单位。
(四)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
2.填报信息
3.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数码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两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4.资格初审
⑴综合事业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级各部门组织实施;
⑵卫生事业单位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内容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范围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两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5.报名确认及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需缴费50元,不加试藏语文的每人需交纳两科共100元,加试藏语文的每人需交纳三科共150元。
6.笔试开考比例及名额调整
⑴综合事业单位。州级事业单位有效报考人数(指: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下同)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县(市)、乡(镇)事业单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⑵卫生事业单位。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五、政策性加分
(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人社部门签订协议,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出具在村(社区)任职的证明材料原件,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我省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教育体育局或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以上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六、考试
综合事业单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卫生事业单位只笔试不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⑴综合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⑵卫生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分类情况如下:
专业基础知识分类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综合题)
内科、儿科、临床医学、呼吸治疗
解剖学、诊断学、生理学
助产
基础护理学、助产学
医学检验
医用化学、生物化学、临床检验基础
医学影像
解剖学、医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影像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局部解剖、口腔生理学、口腔诊断学
护理
护理学基础、解剖学、生理学
中医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
藏医学
藏医人体学、藏医病机学、藏医诊断学、三因学、藏医内科学、藏医外治学、藏医药物学、藏医医德医风
眼视光技术
眼科学基础、视光学基础
卫生检验
微生物检验技术、寄生虫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免疫学检验、仪器分析、分子生物学、卫生统计学、分子诊断学
综合事业单位:上午:《综合知识》
下午:《职业能力测验》、《藏语文》
卫生事业单位:上午:《专业基础知识》
下午:《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居民身份证、过期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薄等其他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或缺考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有违纪行为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总成绩
⑴综合事业单位
不加试《藏语文》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测验》×50%+政策性加分。
加试《藏语文》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测验》×40%+《藏语文》×10%+政策性加分。
⑵卫生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5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资格初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⑴综合事业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同岗位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⑵卫生事业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注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未达到5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⑴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⑶《报考信息表》一份(双面打印);
⑷《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⑸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正住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面复印件一份(无户口薄原件的须开具公安机关户籍证明,须有本人照片和公安机关鲜章);
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⑻报考岗位“其他要求”栏中有学位证、有关资格证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综合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需缴费80元。
(四)考试总成绩
综合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5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综合类事业单位根据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注意: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名额而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招聘其他(相同学历层次要求)形成竞争岗位所有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平均成绩80%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2.卫生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综合、卫生事业单位体检分别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综合事业单位因报考人员放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卫生事业单位因报考人员放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因报考人员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审核材料不齐的均视为审核确认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按招聘岗位派遣到州级主管部门或报考县(市)安排工作。
卫生事业单位涉及需要进行岗位选择的,由招聘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后办理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审核确认不合格或新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到单位报到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管理
(一)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其签订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管理。聘用合同要约定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新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期限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三)州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由州级主管部门负责,须在聘用后5年内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准考证》是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无《准考证》,不得参加以下事项:
1.笔试;2.政策性加分;3.资格复审;4.面试;5体检。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36-2833725。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77572;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836-287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