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组通字〔2022〕2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各镇(街)所辖村(社区)符合资格条件的现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1.招聘范围:全区各乡镇(街道)所辖村(社区)符合资格条件的现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招聘数量:共6人,其中,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1人、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5人。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未达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
三、发布公告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能力,能够坚决有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
2.道德品行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注重维护自身良好形象。
3.引领发展能力强。适应城乡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任务需要,有担当、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带富能力强,能够带领党员群众积极发展富民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4.依法治理能力强。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协调能力,工作有方法,善于做群众工作和调解处理矛盾,能够做好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
5.服务群众能力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参加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人选:
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纪处分,未满有关规定期限的。
5.聚众赌博、涉黄涉毒以及涉嫌其他严重违法或犯罪,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6.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加专项招聘,利用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专项招聘的。
7.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者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
8.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9.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10.侵占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
11.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2.其他不宜列为参加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人选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推荐
组织推荐(2022年10月15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个人自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形成书面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便签头、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①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报名汇总表(附件2);③毕业证或学历证明;④连续任职或累计任职的佐证材料(任职文件、选举批复等);⑤二代身份证;⑥《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述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6日16时前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1105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3.择优比选
通过联审联查的人选,采取笔试+面试+业绩考核的方式,按照“2:3:5”的比例,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业绩考核×50%进行择优比选。
(1)笔试
(2)面试
(3)业绩考核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首次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本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业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业绩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考察
根据择优比选和体检结果,由区委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考察组,按照1:1比例,对拟招聘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着重了解考察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口碑等,提出考察意见。被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三)区委审议
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报名审查、择优比选、组织考察等情况汇报,审议决定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选。
(四)人选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在网站对拟招聘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落编入职
人选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落编手续,所需编制由区委编办利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通过专项招聘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继续在村(社区)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因乡镇换届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专项招聘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0451-87199269松北区民社局
九、疫情防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松北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政策范围内“一事一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