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警察学院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安高等本科院校,是自治区公安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绿城南宁,有长湖、仙葫、五合3个校区和北海训练基地,占地面积1869亩,环境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700多人,师资力量雄厚。学校设有23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齐全。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方针,秉承“德才育人,忠勇铸魂”校训,为社会培养大量人才,是八桂警官的摇篮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10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岗位计划表》中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以及各项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7.必须已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8.具有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1)《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使用近期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相片)
(2)近期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相片(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其中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彩色扫描件。
(4)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彩色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彩色扫描件(须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彩色扫描件(须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低于1:3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若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2.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6比例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或低于1:6比例的岗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程序。
(2)不需要笔试的岗位(即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成绩的计算与发布。面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构成,按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成绩,学校于面试当天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程序。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体能测评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四)体能测评
(五)考察政审
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政审人选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的人选中确定考察政审人选。
考察政审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六)体检
考察政审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公示和入编
(八)聘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广西警察学院纪委办(监察处)0771-5612492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岗位计划表
2.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