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10月7日向海南省五指山市卫健委反映五指山某医疗机构涉嫌违规检测乙肝的问题现在有了回应。
——案情回顾——
10月31日,我们收到五指山市卫健委邮件回应,针对五指山某医疗机构为教职工体检查乙肝问题一一作了解释,具体内容如下:
回应的内容比较长,我为大家梳理出4个重点:
1、本次为单位年度体检,政府购买服务,全市在编教育工作者可自愿选择参与;
2、医疗机构为体检结果保密,查乙肝项目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结果可自取;
3、根据法规,托幼机构工作者须每年做一次健康体检,患有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对于第3点,我们是存疑的,尽管回应说明是教育系统职工的年度体检,非就业体检,但为什么要让体检者在检测乙肝项目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是单独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关心?还是有针对性地筛查?
所以我们认为,五指山某教育部门借年度体检筛查乙肝的理由会显得很牵强,完全没必要这样做,一浪费资金不说,二给乙肝病原携带者带来极大的困扰,如果体检机构管理不严格泄露了体检者的隐私,乙肝病原携带者有可能受到单位的歧视而失去工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