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官方实播台2023/07/0516:06福建省
6月30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我省基本医保待遇清单制度,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7月10日起,我市全面下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最高下调幅度达400元。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市外/市/县/乡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100元,且参保人员住院起付线按次全额收取。
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层医院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县级医院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由500元调整为400元、市级医院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由800元调整为500元。市外医院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由1000元调整为600元,市内市、县两级中医院起付线较同级别医院下调100元,即市中医院400元,县中医院300元。此外,对多次住院的参保人员还有一个重大利好。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由按次全额收取调整为参保对象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的80%,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单以住院起付线方面来讲,个人负担具体能减多少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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