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后,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1日期间,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实习(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的学生(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限为一年(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1日)。
二、办理方式
三、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认真仔细统计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需安排实习的学生信息,不得遗漏、不得出错。
2.二级学院不得安排未购买保险的学生进行实习。教务处统一办理保险后,不在本次保险名单中的学生,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实习的,二级学院须为学生购买保险(费用由二级学院支出,不得向学生收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