⑩《生育医学证明(生产专用)》出具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以上证件有哪些要求?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本市助产机构内出生的一周岁以内婴儿
②父母双方均为上海市家庭户籍
③婴儿准备随父、随母落户(户籍所在地未被冻结)
④父母双方现行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
办理流程图
线上申请流程操作
04智能引导
05分娩信息确认
06填写一表申请
进入“一表填报页”,完善所有填报信息。
07材料核对提交
08婴儿父亲签章
09办理进度查询
10婴儿医保缴费
一网通办将通过短信提醒方式,通知婴儿母亲去完成缴费。点击“办理居民医保受理”事项后的“缴费”按钮,跳转缴费链接,完成缴费。也可以在随申办APP直接搜索“居民医保缴费”,进行缴费。
线下证件领取
1.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学证明(生产专用)》。
2.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可携带《居民户口簿》至就近派出所打印婴儿“常住人口登记卡”。
3.根据社区通知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如有问题可拨打医保咨询热线:962218。
咨询途径
12345市民热线或12320卫生热线,全市助产机构(分娩的医院)、各街道(镇)派出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