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互联网+法律”这一全新业务模式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法律服务行业的升级,必将推动法律服务发生革命性的变革
“互联网+法律”的出现为传统法律服务的转型与升级提供了一次巨大的机会,通过“互联网+法律”这一全新业务模式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法律服务行业的升级,必将推动法律服务发生革命性的变革,大大拓展法律服务的广度、深度及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互联网+法律”首先解决困扰律师多年的法律服务专业化问题。做专业化律师是每个律师的执业理想,但是现实中真正的专业化律师非常少,因为只做单一领域的法律工作不足以让律师获得足够的收入与发展空间,最后为了生存只能各种业务都接,成为一个万金油式的律师。“互联网+法律”为真正的专业化律师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广阔空间,在互联网上律师们可以构建更加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便捷的网络平台又使得真正的专业律师能够被人们迅速发现和识别,在某一法律专业领域做到极致的律师将来一定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成为该领域的权威人士与意见领袖。再进一步,“互联网+法律”也会推动整个法律服务产业的专业化进程,随着产业升级的不断深化,专业化优势除了个体律师的努力外,还将来自于行业的分工与细化,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与最终服务的推广、提供也将更加独立,形成行业整体的专业化与竞争优势。
“互联网+法律”还要解决困扰律师事务所多年的法律服务规模化问题。在传统法律服务产业,规模化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人数的不断扩张,当前我们已经有了千人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这种模式下事务所的竞争优势并没有随着规模的扩张而成倍增加,相反由于规模导致的管理复杂程度与执业风险却成几何级数增长。“互联网+法律”模式下单个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已经不重要,规模化将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实现业务的规模化。2014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83万多件,担任法律顾问50多万家(包括政府、企业、社团事业单位),这与全国1565多万件诉讼案件总量,2500多家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业务规模化的空间更加广阔;其次是实现专业律师团队的规模化,不同律所、不同地域的律师可以在互联网上突破空间限制,实现业务合作,在具体业务领域形成规模化服务优势,不在一家律所,通过律师联盟方式,基于业务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将会成为律师规模化合作的主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