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高标准、高起点成立的现代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和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惠州,毗邻深圳、香港、广州、东莞,东接汕尾,北连河源、韶关,交通便利,区域优势突出。
学院占地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总投资逾10亿元。学院设置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智能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商贸系、生态工程系、人文教育系等7个院系;开设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无人机应用技术、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21个专业;建设有智能制造、电子集成、数控装调、自动控制、逆向技术及快速制造、工业机器人生产训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现代园艺、动物医护等多个能够满足现代职业教育需求的现代化生产实训中心。目前,在校生12000余人。
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2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4.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基本素质及符合工作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6.报考者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社会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
7.其他要求: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凡来我院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文)条件的,由惠州市政府发给住房补贴、津贴和安家费等(详见《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
(三)经批准聘用的新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院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四)新招入职人员到校后,学校将择优重新聘用。由于学校现有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学校不承诺完全按新招入职人员已有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即有可能根据学校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高职低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2.报名方式(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只接受网上报名):
其他材料电子版包括:每份证件(或材料)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按“毕业学校+姓名,证件(或材料)扫描件”规则命名,如“1.中山大学张三,身份证扫描件;2.中山大学张三,户口簿扫描件;3.中山大学张三,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页上)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页上)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材料分别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
4.职称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5.职业资格(技能)证
6.获奖证书(提供近3年获奖证书,分别扫描并合成一个PDF文件)
7.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出具相应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可参考附件4)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以相近专业报考者,需提供所学专业中文版的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
10.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1.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凭证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
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员领导小组以应聘者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发布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
1.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通知。
(四)现场验证、资格复审
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验证、资格复审,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报考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以发布现场资格审核(考试)通知为准。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照片,需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A4纸正反打印,留存原件一式1份)、《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页上)、毕业证及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技能)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留存A4纸复印件,各一式1份)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3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岗位代码及报考岗位。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一张贴准考证存根(备用)。
(4)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出具相应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可参考附件4,留存原件,各一式1份)。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考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存原件,一式1份)
(7)以相近专业报考者,需提供所学专业中文版的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8)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凭证等材料(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五)考试
考试地点: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惠州市汤泉金泉路300号)。
2.考试方式和范围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笔试,第二阶段是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含试讲、实操技能、综合能力测试)等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和面试等各环节占总分比例如下:
①报考思政理论课教师、其他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占总分40%和面试占总分60%,其中,面试环节试讲占总分的40%,综合能力测试占总分2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20%。三项环节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②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占总分40%和面试占总分6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60%。两项环节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③报考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笔试占总分40%和面试占总分60%。其中,面试环节实操技能测试占总分的40%,综合能力测试占总分2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20%。三项环节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职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2)各环节考试内容和范围:
①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长为90分钟。
②面试:
A.思政理论课教师、其他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C.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分为实操技能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者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学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2)查分结束后,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3)面试(含试讲、实操技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均在测试时段的“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相应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六)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在成绩达到招聘要求者中,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思政理论课教师、其他专业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总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相同者,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招聘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招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总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实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可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八)公示
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和学院的校园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核准、备案与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提交齐备的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其它说明
2.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所学专业中文版的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A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那么专业中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3.国境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能以应届生身份报到。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8.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9.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10.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11.此次公开招聘,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12.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者未能按时应考的,视为弃权。
(一)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汤泉金泉路300号
邮编:516023
1.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752-2821885。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