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华所:深圳市龙华区中执时代广场A座21楼21L.2总所:福田区卓越梅林中心广场3栋6楼.
律师解答:
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如果是在员工入职前的体检中发现的,还未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也未发出offer,那么不办理入职的风险相对较小。
第二,如果公司已经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不办理入职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如果已经发出了offer,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需要作出一定的赔偿。综上,此种情况下,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违约均存在较大风险,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处理,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尽量达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协商解除的全过程予以留证。
此外,建议企业今后在招录中注明员工必须提交近期正规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写明体检报告为录用条件之一,但不能涉及就业公平歧视性条款,以避免后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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