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重点管理区,养犬依法实行登记制度,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养犬。
怎么办理犬只登记?
宣城市公安局的通告来了——
关于宣城市区办理养犬登记的通告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养犬登记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免费办理犬牌),未经登记,不得饲养。养犬人须在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后三十日内,到免疫机构办理登记。
重点管理区范围:宣城市区水阳江、沪渝高速、敬亭山(含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合围区域和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成区。
二、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宣城本地居民身份证,外地在宣居住人员携带居住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住房产权证,租房居住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详细地址;
3、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4、犬只电子照片(包括犬只和养犬人牵犬照片)。
三、其它说明事项。
《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前,在重点管理区已饲养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凭有效狂犬病免疫证明可办理养犬登记(详见《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宣城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3日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焦志勇接受了宣小布的独家专访,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办理登记需不需要收费?
答:免费办理。
二、登记和犬牌是一回事吗?
答:《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登记并建立养犬管理信息平台,要求犬只登记和免疫在同一场所办理。
三、犬只出行需不需要佩戴犬牌?
答:《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携带,但是我们倡导犬只携带犬牌出门,一是便于有关管理部门检查时出示,二是便于帮助走失犬只查找失主。
四、以前办理的登记还有用吗?
答:为做市区好犬只登记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自主研发了2024版新犬只登记系统。
为做好新老系统登记数据衔接,对《条例》实施前已在老系统登记的犬只,公安机关建议养犬人为犬只进行本年度免疫时,在免疫机构一并办理新系统登记,重新领取犬牌。
五、在《条例》施行前养犬已超过两只的怎么办?
答:《条例》实施前,在重点管理区已饲养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凭有效狂犬病免疫证明可办理养犬登记。
未办理登记的,养犬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内妥善处置或者送交犬只收留场所。
六、我市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有哪些?
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条例》规定,也发布了禁养品种名录。
我市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名录:阿富汗猎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根廷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爱尔兰猎狼犬、贝林登梗犬、比利猎犬、比利牛斯獒犬、比利时牧羊犬、比特犬、边境梗犬、波音达猎犬、伯恩山犬、藏獒、大白熊犬、大丹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髯犬、德国牧羊犬、斗牛獒犬、多伯曼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波尔多犬、法国狼犬、捷克福斯克犬、凯利蓝梗犬、可蒙犬、兰西尔犬、意大利灵提犬、罗德西亚背脊犬、马雷马牧羊犬、马士提夫犬、美国斯塔福梗犬、拿波里獒犬、牛头梗犬、纽芬兰犬、拳师犬、日本土佐犬、沙克犬、圣伯纳犬、斯皮诺犬、苏俄牧羊犬、威玛犬、西班牙加纳利犬、爱尔兰雪达猎犬、寻血猎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獒犬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饲养的其他烈性犬品种。
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品种名录:苏格兰牧羊犬、英国古代牧羊犬、大麦町犬、大型法老王猎犬、松狮犬、美国恶霸犬、马里努阿犬、巨型贵宾犬、卡斯罗犬、罗威纳犬、中国细犬、川东猎犬、昆明犬、中亚犬。
对于品种认定有争议的犬只,由养犬人提供系谱资料并由市级公安机关、市兽医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共同认定。
军用、警用、导盲、应急搜救等特种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专业表演团队等饲养的特定用途犬只,不受名单限制。
七、《条例》施行前已经饲养了属于禁养名录的犬只,怎么办?
答:已办理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但应当遵守《条例》规定;未办理登记的,养犬人应当在本月内妥善处置或者送交犬只收留场所。(全媒体记者张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