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口要求:具有洛阳市户籍;
4.年龄:18至30周岁(即1993年10月至2005年10月之间出生);
5.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6、因工作原因,限身高170cm及以上男性;
7.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群防群治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点: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2619室(开元大道和孝文大道交叉口)
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1.《洛阳市伊滨区公开招聘群防群治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即可);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一份(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报名现场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对提交的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有关规定。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中长跑(男1000米)两项。两项均为达标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2)。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根据体能测试中1000米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认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
1.根据通过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不适合从事群防群治工作的其他情况,如纹身、有明显裸露疤痕等,体检不合格。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此次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区群防群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洛阳市伊滨区公开招聘群防群治工作人员报名表》
提取码:6d6j
2.《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群防群治工作人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提取码:a7nu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
群防群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31日
原标题:202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群防群治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