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2022年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所有人员均须满足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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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薪酬待遇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办理入职手续后,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待遇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中规定的户口迁入条件;
7.报考人员年龄规定:本科和初级职称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并限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入职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2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公告
2.公告发布网址:
(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
五、报名办法
(二)报名确认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其中应届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入职两年内取得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在报名首日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方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3.从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除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要求的资料外同时提供社保清单、空白三方协议书;曾经就业后辞职的择业期毕业生除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要求的资料外同时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日期截止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首日之前(含当日)]等材料。报名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者,可按照同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2.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在距面试开始前3天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否则不递补。
4.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
5.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应聘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八、公示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先后;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军官证)等材料方可报考。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六)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原文标题: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