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书院导生工作手册

“求真”:出自清代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五“求真于未始有伪之先,而性之真可见矣。”意指崇尚真理,追求真知。著名教育家陶行知的名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书院“教人求真”,“学做真人”。“求真”旨在鼓励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于思考,敢于质疑,有严谨的求学态度和科学的治学方法,坚持不懈而终有所得。

“至善”:出自《礼记·大学》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意指注重善行,完善人格,追求道德修为的最高境界。“至善”是人性的集中表现,书院将引领师生孜孜追求,努力达到尽善尽美的道德境界。

“尚美”之“尚”,《说文解字》云:“曾也。庶几也。”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曾也。曾,重也。尚,上也。皆积累加高之意。”“尚”为崇尚之义。“美”,《说文解字》曰:“甘也。”《说文解字注》亦云:“五味之美皆曰甘。引申之凡好皆謂之美。指崇尚世间一切之美好事物,有美的心灵,有美的趣味,审美之义也。

目录

第一章前言·······················································3

第二章导生委员会·················································4

一、组织架构················································4

二、组织职能················································4

第三章导生选任制度···············································5

一、选拔条件················································5

二、导生选聘程序············································6

三、导生培训················································6

第四章导生工作制度···············································6

一、例会制度················································6

二、责任制度················································7

三、晨训制度················································7

四、总结报告制度···········································10

第五章导生岗位职责··············································11

第六章导生纪律要求··············································12

一、请假制度···············································12

二、会议纪律···············································12

三、工作要求···············································13

第七章导生考核、评优制度········································13

第八章附件······················································15

一、《导生报名表》(面向全校招募使用)························15

二、《导生报名表》(导生内部使用)····························16

三、《导生工作记录表》·······································17

四、《导生会议记录表》·······································18

五、《导生考核表》···········································19

六、《沁园书院调解申请书》···································21

七、《沁园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22

第九章附录······················································26

一、书院学习资源···········································26

二、书院学生机构设置与职责·································26

三、沁园书院辅导员老师信息·································30

四、关于调解工作流程·······································31

五、宿舍卫生检查评分标准···································32

六、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细则···············35

七、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38

八、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流程···································39

第一章前言

各位导生,你们好!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沁园书院各班一定会成为一个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集体的!

第二章导生委员会

沁园书院导生委员会旨在打造导生品牌,增进与导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导生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与导生的凝聚力,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导生活动。

(一)导生委员会在沁园书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体导生均为委员会成员。

(二)导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由书院老师推选产生。理事3名,由具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导生担任。导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理事组成导生委员会理事会。

(三)导生委员会理事会主要负责三方面事务:

1.新生工作,导生工作(包括导生的管理与考核)。

2.导生品牌活动策划展开。

3.召集导生会议,管理突发事件。

(一)主任对导生委员会工作负全面责任;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工合作,各有侧重;三名理事分别向主任副主任负责;

(二)理事会领导落实导生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定期主持召开全体导生会议以及其他导生工作会议;

(四)负责与书院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五)对有关文件,计划,通知的拟定;

(六)对导生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

(七)创新的举办导生品牌活动,增进书院的文化氛围,如家族秀等。

(八)定期与书院老师保持联系,让他们了解导生工作并给予支持。

(九)组织每学期导生工作总结汇报。

(十)主任不在校时,由副主任履行主任职责。

第三章导生选任制度

认同书院理念,积极践行“求真、至善、尚美”的院训,乐于奉献,热忱为新生服务;

责任心强,虚心好学,肯吃苦,真诚希望锻炼自己;

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写作、组织管理和抗压等能力,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积极参与书院“品读荟”读书小组活动;

学习成绩优异,学分绩点在专业班级前40%,且截止至本学年末无不及格科目;

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

积极参加书院特色晨训活动,晨训成绩在年级前50%;

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一)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初审通过后参加面试;成为导生后颁发工作证、进行备案,一旦成为导生,除不可抗因素不得退出。

(二)初步设定班导生任期为一学年。如果导生在任期内出现违纪情况或者不履行班导生职责,导生委员会有权对其解聘。

(三)导生委员会将在导生上任前对其进行导生培训,以便熟悉导生工作。

(四)导生选拔之后,由优秀导生担任导生委员会理事,其他导生担任导生委员会委员并由两者组成导生委员会。

导生委员会有义务举办导生培训会,书院认定合格后予以正式聘任。

第四章导生工作制度

(一)导生需按时全程参加例会。

(二)导生应积极宣传,参加书院各项特色活动,树立良好形象,注意文明谈吐,不向外传播消极思想。

(三)换届将全力辅助新任导生开展工作,完成好对接工作。

(一)总体要求

1、大一全体学生晨训以“导生家族”为单位组成晨训小组并进行编号,按照编号将导生家族分为两大组进行单双周轮流晨读晨练(以2016届为例第1-31组“导生家族”单周周一、三、五进行晨读,单周周二、四自由进行晨训,双周周二、四进行晨读,双周周一、三、五自由进行晨训;第32-61组“导生家族”单周周二、四晨读,单周周一、三、五自由进行晨训,双周周一、三、五进行晨读,双周周二、四自由进行晨训)。

2、晨练项目内容及场地自选(场地从下文方案中选择),晨训内容及场地更换周期为一月;晨读地点为致远206。

3、不当行为将由晨训部记录后上报书院处理。

(二)工作对象

沁园书院大一学生及对应导生

(三)实施方案

2、地点:致远教室、润园操场、沁园操场。

3、晨训参与人员:大一学生及对应导生

4、实施方案

根据沁园书院导生与新生“家族”文化的发展需要,沁园书院晨训以导生为单位进行,地点限制为致远教室、润园操场、沁园操场。导生可与其所带新生商定后将方案上报晨训部审核备案,以便集中管理。

5、以下为备选地点方案,导生可选其一或自行安排,新方案须经审核后方可进行。晨训方案的修改以月为周期,如需更改自由晨练内容地点或有人员变更,应及时向晨训部汇报。

致远教室:(晨读制,7:10-7:40)

新生在指定教室晨读(致远206),所带新生晨读之日,导生无需到场陪读,此时导生也可参加大二的晨训。

要求:

1、秩序井然,按照要求以导生家族为单位分区晨读。

2、7:15分之前需坐定开始晨读,按要求携带晨训卡,现场由晨训部干事负责考核。

3、晨读期间,不可吃早餐(个别身体不适者应提前补充能量),不可玩手机,不闲聊,应抓紧早晨认真晨读。

4、晨读中途有正当理由离开,须告知工作人员并征得同意,不迟到不早退不代交晨训卡,如被发现,双方当天晨训成绩取消。

5、若天气不适合晨训,则当天晨训取消。

6、对于恶意扰乱晨训秩序且屡教不改的学生,将取消其当天晨训成绩,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书院做处理。

润园操场(晨练制,7:10-7:40)

润园篮球场可进行篮球、排球等球类运动,器材自备。

操场可进行跑步或其他形式。

1)、7:15前导生收齐本家族晨训卡交于现场工作人员,7:40导生统一领取新生晨训卡并返还新生手中。

2)、因在室外晨训,根据天气情况决定当天是否晨训。

3)、晨训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肢体碰撞,避免发生意外情况,懂得礼让。

沁园操场处(晨练制,7:10-7:40)

沁操处可进行晨跑、跳绳、踢毽子、做游戏、扎马步等可在最后穿插交流会。导生强制到场。

1、7:15前导生统计好本家族缺勤人员,并前往致远天井处进行登记,登记结束后导生可即时结束晨练,但沁操学生需继续晨练。如导生因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晨训,可指定负责人代为执行,并将负责人信息报备晨训部。

2、沁操使用的绳、毽子等器材请自备。

3、晨跑同学跟随乐跑团进行晨跑,服从指挥,有序进行。其余同学在操场中间分区域进行各家族晨训。

4、因在室外晨训,根据天气情况觉定当天是否晨训。

附注:

2、身体不适者不勉强参与晨跑,参与者应提前补充能量。

3、各家族成员间不可包庇代签,如被发现则当天成绩取消。

4、若家族人数太少不能开展活动,可以和其他家族合并开展。

5、导生家族可在晨训周期内进行项目微调(应向晨训部提交申请),如家族有新颖可行的晨训方案,可向晨训部申请后实施。1月周期过后,导生家族可更换晨训内容(致远教室晨读为固定项目,不可变)

(四)、导生职责

导生在晨训当天跟随新生(致远教室、润园操场、沁园操场)

2、现场负责维持秩序,注意学生安全,严防出现安全事故。

3、对于失职的导生,将对其进行晨训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沁园书院处理。

(五)、晨训检查方案

晨读检查:

1、每个导生或负责人负责晨读秩序

2、晨读期间,工作人员将进行盖章

注意:请大家晨读结束时务必及时把卡带回。

晨练检查:

2、每周五18:30之前请各书院班级班委将本班晨训卡收齐,交至13-104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值班室,由综合考评部统计该周晨训出勤。

(六)、晨训奖惩及请假制度

奖惩制度

1、大一学生每参加一次晨训加0.1分/日,采用加分制;导生陪同新生晨训之日盖沁园书院大章,加0.2分/日,导生参加大二晨训盖普通章,加0.1分/日

2、如果该日下雨,则全体学生都不加分

3、周五没有交卡的,当周晨训成绩为0

4、严禁出现私印刻章、找人代盖、手绘章等失信行为,如有发现,将向其开具行为提醒单,上报奥兰通报,并取消该周晨训成绩

请假制度

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参加晨训的,需于缺勤当周的周五中午13:30(即综合考评部统计)之前,将有辅导员签字批准的假条,交至13-104沁园书院学生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综合考评部)值班室。

(一)新生正式开学一月内,完成一篇新生辅导心得,内容包括遇到的问题,自己的心得体会,对导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每两周需提交导生工作记录表,记录导生工作情况及具体案例。

(三)每学期举行一次导生工作会议总结,导生需提交导生工作总结(导生在例会中的参与情况,发言情况,提交各项工作报告均作为导生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导生岗位职责

一、协助书院完成新生报到和第一学年的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辅导,负责新生入学教育任务的具体实施,带领新生熟悉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提醒新生入学初期的注意事项,帮助新生尽快熟悉大学生活。

二、与班主任共同负责召集组织新生班级的各类班会,协助班主任组织选拔“班级临时负责人”,及时发现并向辅导员老师推举领导能力较强的新生,并将其作为班委会成员和各方面活动骨干的重点考察人选,对新生临时负责人的工作给予充分地指导和帮助。

三、协助常任导师组织好新生晨训、读书小组、导生家族秀等活动

五、鼓励新生积极参加学校、书院举办的特色活动。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辅导,了解新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状况,尤其是对部分特殊同学,如挂科、贫困生。尽快了解班级每个同学的经济状况,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的情况如实记录在案,为学院发放各类经济困难补助提供第一手材料。

七、深入新生教室、寝室、食堂等活动场所,与新生建立起良好的个人关系,维护新生的权益,如水电费问题和热水供应问题,尽其所能协助新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八、按时参加导生委员会例会,汇报本班的各方面情况,向新生完整传达学校、书院的通知,接受团委、辅导员交待的各项任务。

十、导生的言行对新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导生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走访宿舍时,应注意自身形象,穿着应整洁大方。

十一、学习其他导生的工作经验,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章导生纪律要求

如需请假或早退,必需至少提前半天(会议负责人应保证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开会)向分管纪律监督的导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提出申请(提交书面假条或口头告知),并说明请假事由,必要时提供有效证明。

除上课外,一般不接受要参加同类型会议或其他课外活动的请假,如:作业讨论,其他组织会议等。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其评选优秀导生的资格。

导生出席会议时,应该穿着端庄,不应穿拖鞋。会议发言阶段,应该积极发言,如实反映新生情况。如有必要,应按会议通知穿正装出席。

按时按质完成书院要求的有关工作如果不能完成应提前三小时(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告知导生理事,并找其他人协助顶替工作。

导生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及书院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情况将影响评优考核,直至提请书院解聘其导生资格。发现所带新生有违反书院纪律要求的,应予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应上报书院,不得放纵。

导生对待工作应认真细致,如接到新生有关投诉,经查实,该导生需要进行反思,并提交一份检讨。

第七章导生考核评优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院导生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新生导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导生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担任导生工作满一学年并且考核成绩合格以上的导生均可参加当年院级优秀导生评选。评选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1、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政治;热爱学生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切实践行书院“求真、至善、尚美”的院训,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参照附件:导生考核表进行细化评分,日常考核由导生委员会执行完成;

6、所带新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0%(以奥兰系统为准),无不及格科目;

7、所带新生精神风貌良好,奋发进取,积极参加书院特色晨训、“品读荟”读书小组、导生家族秀等活动。

三、本办法由沁园书院社区中心导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章附件

姓名

政治面貌

照片

性别

学号

学分绩点

排名/专业人数

书院班级

联系方式

行政班级

曾任/现任职务

奖惩情况

工作经历

工作安排及计划打算

一、《导生报名表》(面向全校招募使用)

二、《导生报名表》(导生内部使用)

工作计划安排

导生工作心得及导生工作建议

(三)导生工作记录表

工作日期

参与人员

具体事项

备注

(四)导生会议记录表

导生姓名

所带班级

辅导员

会议日期

主持人

到会人数

应到人数

会议内容

(五)导生考核表

项目

内容

分值

分数(100、85、70、50)

特色晨训

(20%)

导生个人晨训成绩排名

5%

100

30%

85

50%

70

低于50%

50

家族成员平均成绩排名

宿舍建设

导生个人受违纪通报情况

1次

2次

大于2次

家族成员受违纪通报情况

1-2次

3-4次

大于4次

导生个人宿舍等级

标兵宿舍

文明宿舍

达标宿舍

不达标宿舍

家族成员宿舍等级

活动参与

(30%)

导生带领家族参与“品读荟”

获一等奖

获二等奖

参与未获奖

未参与

导生带领家族参加“宿舍才艺大赛”

获二、三等奖

导生带领家族参加“宿舍风采大赛”

入选决赛获奖

进入复赛

参加初赛

未参加

“导生家族秀”参与情况

内容丰富、入选官微推送

内容较丰富、未入官微

内容平淡

以任务式敷衍或未参加

其他集体活动参与情况(辅以证明)

集体参与并获三等及以上奖项

成员个人参与并获三等级以上奖项

集体或个人参与未获奖

日常考核

导生会议出席情况

从未缺席

无故缺席1次

无故缺席2次

无故缺席2次以上

导生工作总结、心得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完成

缺1次

缺2次

缺2次以上

其他违反导生职责的行为

2次以上

新生评价

(10%)

家族成员打分

满意

比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合计

导生如出现工作上的懈怠,玩忽职守,且经批评教育后仍不以为意,导生委员会将对其进行撤换!

沁园书院调解申请表

班级

院系

宿舍号

辅导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导生姓名及联系方式

调解原因阐述

调解记录

社区调解委员会意见

辅导员意见

当事人评价

调解申请日期

调解结束日期

(七)沁园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沁园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专业学习成绩、素质拓展测评两项内容。

1.专业学习成绩测评

专业学习成绩即学业加权平均成绩

学业加权平均成绩=Σ(课程学分*各科成绩)/Σ课程学分。“各科”不包括公选课、军事理论课、社会实践课、专业模拟实习课、重修课、提高重修课和补考课程的成绩(不属于上述类别的缓考成绩纳入计算,补考课程合格仍以原始不及格课程成绩纳入计算);考试成绩若为等级制,转化为百分制时取中间值计算,及格为65分,中为75分,良为85分,优秀为95分,不合格以0分计算。

2.素质拓展测评

素质拓展测评主要评估集体贡献度、课外体育锻炼、文明寝室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社会服务能力和创新创意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绩效,总分100分。

二、素质拓展测评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一)集体贡献度(满分15分)

1.基本分

能遵守学校、书院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集体荣誉感者,得6分。

2.所在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部门、社团)被评为先进集体

省级以上(含省级)集体成员每人加6分,校级加4分,院级加3分;同一集体在同一学期中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3所在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部门、社团)参加学校组织的“主题教育”“主题团日活动”等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荣获一等奖,主要负责人(骨干成员)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其他成员相应减半加分;开展的活动经学校推荐参加省级评奖并获奖的,主要负责人按一等奖1.5倍加分,国家级按一等奖2倍加分,其他成员相应减半加分。

4.以集体班级为单位,积极参与活动

在学校、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包括班会),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参与的,参加人员每参加1次加0.5分,此项,可累计加分,最多不可超过3分;无故缺席人员每次减0.5分,迟到早退者每两次减0.5分,可累计减分,最多不超过3分。

5.以班级为单位,参与各种网上投票、调查

因工作需要,要求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网上投票、问卷调查、测评等工作,班级参与率达90%及以上的,班级成员加3分;达85%-89%;班级成员加2分;84%-75%,班级成员减1分;74%以下的,班级成员减2分(此项,由辅导员提供参与率数据)。

6.在集体中表现优异,有较大贡献

获得各类先进个人、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省级加5分,校级加3分,院级加2分,获得多项者,按最高项记。

7.遵守学校、书院规章制度

受通报批评者一次减2分;收到书院《行为规范提醒单》每次减1分;因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当学年素质拓展等级只能评为D等级;旷课每节减1分,迟到早退每满两次减1分,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做旷课处理。

(二)课外体育锻炼(满分20分)

1.晨训

满分15分。(此项无需自评,由宿舍管理委员会晨训部提供数据)

2.校运会

参与校运动会各项比赛,获得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第三名加3分,第四、五、六名加2.5分,未获得奖项但积极参与者加1.5分(积极参加运动会方阵训练,并代表书院参加方阵表演者加1.5分);省级体育竞赛获奖的,按照校级对应名次2倍加分;国家级体育竞赛获奖的,按照校级对应名次3倍加分

3.“南审杯”赛事

参与“南审杯”各项体育比赛,团体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5分,未获得奖项但积极参与者加1.5分。

4.校长跑活动

参与学校长跑活动且获得前10名者加4分,前20名者加3分,前50名者加2分,积极参与但未获取名次者加1.5分。

5.参加书院体育团体

参加书院田径队、足球队、篮球队等体育团体,书院组织的乐跑团等活动性组织,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6.其他

根据学生身体素质差异,参考体育教学部体育保健课等内容,酌情加1分;体育测试达标加2分,体育测试不达标或无故不参加达标测试,减2分。

(三)文明寝室建设(满分15分)

1.日常考核与遵守宿舍秩序、纪律(此项由宿舍督查部提供数据,无需自评)

满分10分

所在寝室文明卫生不达标,受到书院通报的,寝室成员每人每次减1分;

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出现晚归、不归的,当事人每次减1分;

违反公寓管理规定,使用违章电器者,当事人每次减3分(落实不了当事人的,宿舍成员每人减2分)。

2.文明寝室达标创建

寝室荣获标兵寝室称号,寝室成员每人加8分;

寝室荣获文明寝室称号,寝室成员每人加6分;

寝室获达标寝室称号,寝室成员每人加4分。

3.寝室文化活动

在书院组织的社区嘉年华,宿舍风采大赛等寝室集体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寝室成员每人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积极参与但未获奖的,每人加1.5分。

(四)校园文化活动参与(满分20分)

能积极参加学校、书院、班级、寝室组织文体与公益活动得6分,对于要求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席,缺席一次减1分。

2.参与组织校级或院级活动

积极组织校级或院级活动,主要负责人每次加3分,其他人员减半,每学年最多9分。

3.参加校级活动

积极参加校级活动(包括高雅艺术进校园、合唱节、运动会、毕业典礼等),每学期至少3次,缺少1次减1分,参加1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6分(以班级内部考核、书院团委、校团委考核为准);参加学校合唱节、毕业生晚会等校级演出,每人加4分;参加魅力团支部决赛的每人加2分(训练态度不积极者不予加分)。

4.参加书院活动

积极参加书院活动,每人每次加1分,每学年最多加4分(以班级内部考核和书院团委考核为准);参加书院读书小组活动,组长加3分,组员加2分,优秀读书小组一等奖每人再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阅读之星”加2分;参加书院迎新晚会演出等每人加3分;参加书院礼仪文化学堂等书院组织的通识教育活动并结业者,每人加2分。

5.参加各类型通识或学术讲座

参加各类型讲座,每人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共计6分(以南京审计学院通识教育讲座记次卡盖章为准),每少参加1次减1分;每多参加一次加0.5分,最多10分。

6.参加通识教育慕课学习

(五)社会服务能力(满分15分)

1、担任学生干部或从事公益性、服务性工作满一学期且能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

①沁园书院学生自主管理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团成员、主席团秘书处秘书长,加9分;

②沁园书院学生自主管理与发展委员会七大中心副主任、主席团副秘书长,加7分;

③沁园书院学生自主管理与发展委员会七大中心下辖部门部长,沁园书院导生,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社团社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加5分;

④沁园书院学生自主管理与发展委员会七大中心下辖部门副部长,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校、院社团副社长及社团部门负责人、宿舍长,加3分;

⑤校院各类学生组织正式录用的干事、校报电视台广播站工作人员、学校其它职能部门聘用的信息员、学生助理,班委、团支部成员、朋辈心理咨询员、学生刊物编辑部成员、学生工作网站工作人员、大艺团成员、院队成员、主持人队成员,加1.5分;

⑥身兼多职者可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⑦个人在各组织各部门本职工作中,表现优秀获先进个人、积极分子称号者,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加1分,如优秀记者、优秀编辑、优秀干事、优秀朋辈心理咨询员、优秀教学质量保障信息员等;

⑧书院在每年六月份对以上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在原来基础上再加2分,考核合格的正常加分,不合格的不予加分(在过渡期内,根据工作效果,酌情加分)

2、热心公益事业,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参加学校、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每小时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12分,朋辈互助志愿者加3分,义务献血加2分,支教加3分。

3、其他

担任学生干部或从事公益性、服务性工作过程中因主观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根据情节严重减0.5-5分。

(六)创新创意实践能力(满分15分)

1.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有CN或ISSN登记号)、参与大学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2、公开发表文艺作品(通讯稿、诗歌、散文等)

每篇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班级加0.5分(班级需由辅导员推荐,书院审议;若作者人数多,按照第一作者满分,其余作者减半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社会实践

①暑期社会实践获得校级立项,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院级立项的按校级的50%计分。

②所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获校级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省级、国家级获奖者分别按校级的2倍、3倍计分,学院级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报告为多人合作的,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减半加分。

③被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所在社会实践小分队获校级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加2分,省级、国家级获奖者分别按校级的2倍、3倍计分,学院级获奖者按校级50%计分,其他成员在主要负责人基础上减半加分;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获奖者可参照此条标准加分。

④其他未经学校、书院组织而课余自行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获奖者,可参照此条加分标准减半执行。

⑤凡要求统一参加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擅自不参加,每人每次减0.5分

4.考证、考级、辅修加分

5.经书院或学校推荐选拔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科技竞赛、科技制作、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

获校级一等奖者加3分,获校级二等奖者加2分,获校级三等奖者加1分;省级、国家级获奖者,分别按校级的2倍、3倍加分;院级或未经院、校选拔即课余自行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按照校级的50%加分;获奖成果为多人合作,第一申报人加满分,其他申报人减半加分。

6.在各种文艺竞赛(如大学生艺术展演、辩论赛、朗诵演讲比赛、风采展示比赛、原创作品比赛,自然科学知识竞赛等)中获得名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组织实施

1.个人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加分证明材料附于表后。各项加分不得超过一级指标满分。

2.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导师、导生、班长、团支书、宿舍长、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核实个人打分后进行本班的评分工作;

3.素质拓展测评成绩等级划分为:根据素质拓展成绩在书院班级的排名,确定A+、A、B+、B等级相应的比例分别为10%、10%、30%、40%,C、D等级为10%

四、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细则由沁园书院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章附录

一、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说明

广大新生同学可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进行自我学习,自我充实。学校提供给大家的资源主要由南京审计学院图书馆网页上的中文、外文数据库构成,同学们可以多加利用。其中中文数据库包括:中国学术期刊、维普斯刊库、读秀知识库、国研网教育版、国研网企业版、中经网统计数据库、中经网产业数据库、中国权威经济论文库、中国地区经济发展报告、国泰安CSMAR、起点数据库、CSSCI、人大报刊复印、道琼斯全球资讯教育、新东方多媒体、EPS、中国统计数据系统。外文数据库包括:EBSCO、Springer、LexisNexis、外文期刊电子版、OpenA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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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习室使用说明

一、机构设置图

二、职能介绍

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团,统筹委员会工作;主席团内设秘书处,下设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分团委)、学生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中心、学生学习与成长指导中心、学生文体发展中心、学生社团联合发展中心(社联)、学生科技发展中心(科协)、学生新闻传媒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对外交流中心,各大中心主任由主席团成员担任,并设1-2名副主任,并根据各自功能下设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设顾问一名,部长一名,根据需要设副部长二到五名(分管各项工作),干事五到十名。

秘书处

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做好每次大型活动前的准备工作;2、负责管理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财物、统计整理委员会人员档案等内部事务;3、负责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各类会议的召集,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并存档,负责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4、负责各中心工作计划、工作小结等材料的整理,并予以存档归案;5、负责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文件印发和简报编发工作;6、负责对接七大中心的秘书处功能;7、负责向各书院班级、各中心及时传达书院通知;8、负责书院内部分活动的接待任务;

9、负责组织学生会新干事的招聘,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分团委

沁园书院分团委在书院党委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进行每学期共青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分团委严格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不断提高团员素质,培养青年骨干,通过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有效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觉悟、理论水平,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服务。

分团委秉承“代表青年”、“服务青年”、“引领青年”三大宗旨,为全体青年服务。其学生干部队伍分布在五个部门工作,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素拓认证部、审计委员会、志愿者工作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集体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

三、学生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中心

沁园书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生活部、晨训部、宿舍督察部、社区调解委员会、心灵驿站、维权部、综合考评部、导生委员会。通过组织开展“文明有序、安全卫生”为主题的系列社区文化活动,以“文明寝室”、“示范楼层”等评比,“党员示范楼层”、“党员师范宿舍”等为主要形式的文明楼栋争创活动,引导学生通过社区调解委员会自主调解社区内发生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沁园书院大学生在社区范围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致力于将社区创建成文明有序、安全卫生、团结向上的学生生活、学习区域,为书院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四、学生学习与成长指导中心

下设办公室、团队学习部、成才规划部、朋辈互助工作坊,其职责为向广大同学提供专业学习、技能发展方面的指导与服务信息,开展朋辈互助工作,开展辩论赛、读书、征文等活动,举办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的各种学术讲座,检查、抽查学生遵守学习纪律情况,做好新老生交流工作,并对书院全体学生进行综合考评。

五、学生文体发展中心

学生文体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体能拓展部、女生发展部、大艺团,在书院党委领导和分团委指导下开展文艺体育类活动,组织、训练书院体育竞技类队伍,开展女生教育发展活动。

六、学生社团联合发展中心(社联)

沁园书院学生社团联合发展中心以“服务社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为恒久不变的宗旨,以“准确定位、明确规范、凝练特色、争创品牌、锻造文化”为方针,以“自我发展、百花齐放”为原则,引导社团向多元化健康方向发展,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发展。下设办公室、社管部、财务部、外联部、监察部。

七、学生科技发展中心(科协)

沁园书院科协是在书院党委领导和分团委指导下的学生学术团体,是沁园书院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组织学术性学生活动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下设办公室、学术科研部、实践创新部、外联部。

八、学生新闻传媒中心

九、青年志愿者协会

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校园服务部、阳光扶助部、创新实践部。沁园青年志愿者协会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搭建志愿交流平台,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活动,为书院、学校及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充分体现沁园书院志愿者的特色,加强书院学生与社会的接触交流。

十、对外交流中心

下设办公室、品牌活动部和对外联络部。沁园书院对外交流中心,是沁园书院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重要组成部分。对外交流中心工作服从书院党委、团委及主席团指令,以“建立校外合作关系,促进书院文化建设;整合校内外资源,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为宗旨,服务于沁园书院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

职务

办公地点

孙军

党委书记

13-103-1

58318777

任志成

院长

13-101-1

58318799

孙静

党委副书记

13-102-3

58318790

周秀丽

综合办公室主任

12-101-3

58318787

徐婷婷

素质拓展办公室主任

13-103-3

58318781

李斌

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13-104-3

蒋鑫

常任导师

12-101-1

刑文娇

58318780

王翔

58318742

庄道永

10-1003

朱丽花

张乃华

肖方

1、到社区调解委员会说明调换原因,填写申请表。

2、提交报名表之后,由一名部长带领两名常任理事予以调解(调解三次未果,召开调解大会)

3、召开调解大会,审批同意后上交辅导员审批

4、辅导员审批同意后,由本人递交给宿舍管理员审批,即可调换宿舍

5、调解大会流程

(1)、至少两名社区调解委员会的部长,至少五名常任理事出席会议

(2)、当事人阐述调换宿舍原因

(3)、常任理事提问

(4)、部长提问

(5)、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A.同意,矛盾解决

B.不同意,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一周的跟踪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矛盾激化则予以同意调换,然后上交辅导员审批

第一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或辍学,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交纳全部学费的学生减免学费。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学生收费管理规定》(南审院财[2006]10号)并结合学生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第二条减免学费的原则

1、学校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获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贷款方式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可优先考虑减免;

3、学费减免应与国家和省政府等校外学费资助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第三条学费减免的对象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在南京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线以下(申请减免当年的标准),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我院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四条申请减免学费的条件

(一)我院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2、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

6、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二)申请减免学费的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学年度德育考核等级均为“良”以上;

2、自觉遵守法律、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因各种原因受过纪律处分;

3、生活简朴无抽烟、酗酒、使用奢侈消费品等铺张浪费行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且体育课成绩合格、课外体育锻炼成绩达到“良”或“良”以上;

5、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且该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6、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7、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条减免额度

2、其他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酌情减免学费的50%以上。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根据实际困难情况酌情减免学费。

第六条办理减免学费的程序和办法减免学费学院每年9月集中审批一次。学生本人必须在新学年开学三日内向书院提出减免学费的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困难生减免学费申请表”并附学生家庭所在地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农村学生为乡以上政府证明,城镇学生为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证明),由所在书院结合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进行认真的评定和审核,减免申请审核通过的开学一周内报学务委员会审核。经学务委员会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公布减免学费的名单。

第七条处罚和制约措施减免学费的审批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如发现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减免学费的学生,一经查实,除限期全额缴回减免的学费外,还要视其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等级的行政处分;同时还要追究所在书院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配套措施减免学费要结合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通过不同的资助形式相互补充,从而达到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目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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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计数据造假的自查报告(通用8篇)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改进工作方法。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统计数据造假的自查报告 篇5 为了认真做好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深入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https://www.wenshubang.com/zichabaogao/82641.html
3.矿山安全知识问答(1) 这种监督是一种强制性的监督。 各级矿山安全监督机构具有一定的强制权限,具有对监督对象即矿山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揭露、纠正、惩诫其违章失职行为的职责,以保证《矿山安全法》等有关矿山安全法规、政策的执行。 (2)国家矿山安全监督是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并运用国家行政权力进行的。 https://www.safehoo.com/item/12903_8.aspx
4.,我有一朋友弄了一个医院的假章,给自己弄得实习报告,有没有什么法律你好,我有一朋友弄了一个医院的假章,给自己弄得实习报告,有没有什么法律 报告编号:No.201807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完整报告 关于 ,我有一朋友弄了一个医院的假章,给自己弄得实习报告,有没有什么法律的律师回答 事故责任智囊团 帮助35280人· ...https://m.66law.cn/question/15848802.aspx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https://www.wh5yy.com/view/1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