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发现,并非所有有异地门诊需求的参保人都能实现异地门诊报销。黄阿姨已连续十多年来广州帮女儿带孩子,从刚刚退休的“初老”人群到如今年届七旬,身体状况频频亮灯。“我是在老家哈尔滨市交的职工医保,前些年在广州没怎么看过病,有情况一般也是忍忍就过去了,做身体检查等等都是回老家去做的。一线城市看病本来就更贵一些,加上用不了医保,不想给孩子添负担。”黄姨说。然而自从听说异地住院可以直接报销,黄姨的女儿就帮她申请了6个月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依据最新的医保政策,黄姨在广州如果涉及住院治疗,三甲医院的报销起付线为720元,职工医保可以直接报销90%,但黄姨今年以来因骨关节肿痛和头晕失眠在广州某三甲医院看了几次门诊,全部是自费,医保卡也无法使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而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也就是说,来自哈尔滨的黄姨和来自重庆的子怡爸爸能否在广州进行异地门诊报销,要看哈尔滨和重庆的当地政策。目前,两地的医保参保人还未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异地就医的实际意义在于“住院报销”。比如同为来自河南省的患者,一个在郑州参保,一个在商丘参保,在广州医院门诊购买同一种药物,但由于两地报销比例不同,医保结算后他们自付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按照新政,今年7月1日起,河南省郑州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在职职工一年最多报销1800元、退休职工一年最多报销2300元。而长期在广州居住的河南省商丘市退休职工陈姨在异地备案后则无法在广州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报销。其所在地医保部门表示:“目前我市参保职工还没有此项业务,所以即使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转移到异地,也无法进行门诊报销,但该项工作正在着手进行,今年就会开通该项业务,届时就可以在异地门诊诊疗时报销了。”
又如,广西玉林市针对普通门诊无报销待遇,针对门诊慢性病,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75%。因此,在进行异地备案后在广州门诊看病是否能报销,首先要看的还是参保地政策。
根据医保政策,“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在当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如果参保地门诊有报销的政策,可以凭医保卡直接结算,但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参保地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在广州很多医院并不能进行支付。哈尔滨医保方面表示:“进行异地备案后,个人账户的钱会打到参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供其在异地就医使用。”广州某大型三甲医院医保窗口也表示:“目前参保地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还不能在医院划卡支付自费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