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封存的病历资料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四、什么是误诊误诊是错误的诊断,表现为未能诊断、错误诊断、漏诊。误诊并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五、手术中常见的医疗过失1、手术前对手术治疗准备工作不足,未做必要的化验和检查,盲目开刀手术;2、手术前对手术区的备皮不严格,造成手术后伤口的化脓感染;3、手术前考虑不充分,未做输血准备工作,造成手术中急需输血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不良后果;4、手术时划错手术部位开错刀;5、手术前麻醉失败;6、手术前未对患者做详细的内科检查,未排除手术禁忌症。六、什么是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它与赔偿
5、金额的关系。医疗过失责任程度,是指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是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考虑的因素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司法实践中通常借鉴法医学的“损伤参与度”的分级标准来确定过错方的责任程度。损伤参与度分级标准是:第一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损伤所致,损伤参与度100%;第二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既往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损伤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75%;第三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两者作用程度等同,损伤参与度50%;第四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所致的结果,但疾病是主要
6、因素,损伤参与度25%;第五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由于疾病导致的结果,损伤作用可以排除,损伤参与度是0%。七、什么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能否反悔?医患双方达成的医疗损害赔偿协议是否可以反悔?医疗事故行政调解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可以反悔。医患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其效力适用合同法有关规定。八、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患者(患者死亡的,为患者近亲属)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