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检查、取药、治疗、注射抽血、输液、入院
5、离院
医保患者如何到医院看病?
门诊就诊程序:
挂号:参保患者就诊请到挂号窗口挂号,务必持医疗保险卡进行身份确认。
就医:凭据医保卡到所挂科室就诊。医生根据医保挂号标识按医保用药、诊疗目录范围进行处置。按规定医生不见患者不开药。急诊患者开药3天量,门诊处方不超过7天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2周量。(医生处方必须注明理由)
住院就医程序
入院手续:门诊挂号就诊→凭医保卡、入院证→到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医保卡留存入院处)→住院就诊
出院手续:参保人员出院时,患者凭医生填写的出院小结和出院通知书到医保科填写医保住院信息反馈卡凭盖章的医保住院信息反馈卡到出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只需按规定支付个人应付现金支付负担的费用后领取医保卡离院。
乘车路线
1、火车站:2、22路
2、洪城客运站:33路
3、八一广场:2、22、7路
4、机场:机场1线
5、其他:8、17、209、210、227、240、245、302、304路
如何预约专家
如何确定预约
1、如预约时预留中国移动或中国电信的手机号码,在预约成功后将会受到预约成功的短信提醒;
如何取消预约
1、您可在就诊前一日晚21:00前,登陆预约诊疗平台进入个人用户中心,取消对应的预约;
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2、体检者领取体检单及标本瓶后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年龄、编号是否正确一致,以便及时更正;
3、为了保证体检的顺利、安全、有序,请自觉按先后排序进行体检。
4、体检中请配合医务人员,按体检项目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体检总结。有些检查对疾病的早期发现有特殊意义,如肛门指诊检查,对四十岁以上人群直肠肿物的发现尤为重要。
5、体检抽血后可饮水,B超检查完后方可进食,B超需做前列腺(男)或子宫、附件(女)者,请憋尿至膀胱充盈时进行。女性月经期请勿留取尿标本,以免误判结果。
6、体检前忌贸然停药。采血要求空腹,但对慢性病患者服药应区别对待。如高血压病患者每日清晨服降压药,贸然停药或推迟服药会引起血压骤升,发生危险,服少量降压药对化验的影响是轻微的,可以忽略不计。对于糖尿病或其他慢性病患者,也应在采血后及时服药,不可因体检而干扰常规治疗。
7、未婚女性或怀孕者请不要参加妇科检查,做妇检的女同志请在月经干净3天后进行。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线检查。
8、体检摄片时请不要穿有金属或其他饰物的衣服,女同志体检时请不要穿连衣裙。
9、重要病史请向医务人员详尽陈述。病史是体检医生判定受检者健康现状的重要参考依据,有的受检者抱着一种“考核”一下体检医生水平的心理,认为疾病只能靠查出来,不能靠说出来,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
10、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导诊台,以便汇总建档。
11、请重视体检结论,体检结论是主检医生根据各科体检结果,经过综合分析对受检者开出的健康处方,对纠正不良生活习惯,预防和治疗疾病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有些受检者对体检过程较为重视,却忽视了体检结论,没有仔细阅读和认真实施,使健康体检失去了意义。
1、您享有并获得与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相当的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享有对自已病情和治疗方案的知情权和相应的决定权。您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宗教信仰、文化背景会获得尊重,您的病情会得到医院的保密。
2、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的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过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您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3、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这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从办理入院手续后到出院期间,请您不要离院,由于擅自外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您可在医院内散步,但在离开病区时应获得值班医护人员的许可。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请向经管医生办理请假手续,并请你一定按时归院,以免影啊您的治疗。为了防止发生差错事故和交叉感染,请您勿出入其它病房或私自调换床位。
7、医师依病情开具医嘱饮食,自带食品应符合医嘱要求,同时请勿在病房内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酒精灯、煤油炉等。
8、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如: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燥、头晕等病情变化),生活需要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护理服务。
9、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医院不允许患者自行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购药或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您如需要外院诊治,请及时与您的主管医师商量。有疑问要求可向医护人员提出,我们会尽力解答和帮助安排。非本院医护人员,未经允许,请勿进入诊疗场所(护理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不得翻阅涂改病历。
10、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12、为了保持整洁、美观、舒适的就医环境,请将您带来的物品按医院规定放置,清洗的衣服在规定区域内晾晒。
13、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的探视制度,不要带小孩来医院探视,未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得将探视人员自行留宿或陪住。
14、不得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虚假病假证明或虚假发票。
15、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冷静,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处理;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其设施和财物。
16、为了保护其他患者及医务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19、医院根据国家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对结核等传染病不能诊治,如遇该类情况,须转专科医院治疗,请您协助我们完成转院工作。
1、普通门诊: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开诊;周六下午、周日全天休息
2、急诊:24小时开诊
3、专家门诊:周一至周五全天开诊;周六、周日全天休息
二、挂号须知
1.初诊:请持有效证件到挂号窗口办就诊卡挂号;如未带证件请到咨询台填写《患者基本信息表》再挂号。
2.复诊:请凭就诊卡到挂号窗口挂号,如遗失就诊卡请到挂号室补办。
3.不清楚挂何专科号时,请先到咨询台咨询。
4.办就诊卡后请立即在卡背面写上您的名字,以免拿错卡给您就诊带来不便。
5.就诊卡要妥善保管,下次就诊时务必带好就诊卡和门诊病历,以便您就诊方便、顺畅,信息完整,为诊断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