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昭通学院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四)报名材料
1.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格式);
2.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3.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复印件(扫描件);
5.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6.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昭通学院负责,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等招聘后续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2年6月17日18:00后在昭通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中进行公示。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缴费和准考证领取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18日9:00-17:00到昭通学院昭明楼2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未达3:1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6月17日18:00后在昭通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中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昭通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等额进行面试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体检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昭通学院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十二、公示与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昭通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重要提示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