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淮南医保百问百答来了→看病医保局慢特病淮南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

1、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医保政策?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设计了三重保障制度,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基本的医疗需求问题,大病保险主要解决医疗费用高、个人负担重问题,医疗救助主要解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重病、医疗救助托底线。

答:2024年度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至12月31日。但存在以下几种特殊人群稍有不同:

第二种是新生儿,新生儿继续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很多新手爸妈不知道,宝宝在出生三个月内就可以办理参保缴费,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的三个月内,凭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新生儿个人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后申请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待遇自缴费次日起享受。

第三种是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上述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超过3个月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3、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的城乡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与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尚未就业的外国人,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但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市参加下年度居民医保的,不允许重复参保,已参保并进入待遇享受期的,不再退费。

4、淮南市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由新生儿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新生儿个人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待遇自缴费次日起享受。

5、如何缴纳居民医保?

(2)首次在淮南市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有两种参保登记途径:

2.线下参保: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或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网点办理。非本市户籍但是在我市长期居住的人员需要携带居住证;

(4)新生儿继续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到所在县区医保部门进行参保手续办理。

6、线上缴费的途径有哪些?

7、城乡居民医保能否退保?怎么退?

答:一、申请退费条件:

1.参保人在上一年度集中征缴期已完成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但在上年12月31日前存在下列情形之-的,可以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应征入伍、出国定居;

(2)死亡人员;

(3)因征地、就业或户籍注销、转出或错缴等原因,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人已参保并进入待遇享受期的,不予退费

3.上述因参保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退费,申请截止期限为次年3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退费需提供的材料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原件1份;

(二)参保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各1份;

(三)缴费凭证(包括完税证明、银行扣款证明等)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如税务部门在“金税三期”信息系统中可查询到缴费到账电子信息的无需提交;

(四)根据不同的退费原因分别提供下列佐证材料:1.应征入伍: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2.出国定居:中国国籍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3.死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4.重复参保:提供缴费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5.参保人无法提供本通知第(四)项所列举的证明材料的可通过本人承诺的方式进行办理:参保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先提供原件,经受理申请人员核验无误后方能通过。

三、申请退费的流程

(一)受理环节

县区医保窗口受理参保人的退费申请,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申请人,并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人不符合申请退费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2)申请人符合申请退费条件但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二)审验环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申请的退费,由医保部门核验后确定是否退费;因税务、医保、银行等部门原因,造成错征多征误征的,由税务部门提出具体退费意见,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意见进行退费;对特殊政策退费的,由医保部门核验后确定是否退费。

(三)退费环节。淮南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按照流程申请核实申请人该年度医疗待遇享受情况后,按月向淮南市财政局申请退款资金,由所在县区退回个人账户,最终完成退费。

8、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能否折合成职工医保?

答:在淮南市参保职工医保且办理退休医保待遇的,参加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其16周岁及以后的参保年限,连续3年折算成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最多可折算4年),其中在淮南本地在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如在大学连续参保,则每一年居民医保年限折算为一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居民折合职工年限无法转移到异地。

9.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答: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两病”门诊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生育和住院费用等,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给予报销。

10.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居民普通门诊报销不设个人(家庭)账户,实行普通门诊待遇统筹政策。以人为单位,不设年度起付线,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单次封顶线为33元,单次门诊医疗费用控制在60元以内(同一天只限一次)。

城乡居民在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

暂不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11.什么是慢特病门诊?

12.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常见慢性病门诊:年度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65%,年度限额按照每个病种规定的限额执行,申请二个或以上病种报销限额为4000元。市外异地就医,参照市内报销政策。

特殊慢性病门诊: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慢性肾衰竭透析中透析费用报销比例为95%),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年度限额按照每个病种规定的限额执行。市外异地就医,参照普通住院报销政策。

13.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享受报销待遇。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支付比例均不相同,级别越低的医疗机构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具体如下:

14.在异地住院和在淮南市内住院报销比例一样吗?

答:在外地长期生活居住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可选择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上传异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异地社区或派出所证明均可),异地备案成功后,在居住地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和在淮南市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相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和在淮南市内住院不同,具体如下:

市域外省内省属二级(含以下)、市属三级(含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70%。

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保底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15.生小孩住院可以报销吗?

答: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1000元,有严重的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16.什么是大病保险?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政策。在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17.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是多少?

答:一个保险年度计一次起付线,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1.5万元的部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

18.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

答: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报销比例60%;5—10万元(含),报销比例65%;10—20万元(含),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为20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合规可报销费用中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封顶线3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19.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答: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及救助对象覆盖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六类人群,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

20.如何享受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待遇?

答:按救助对象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对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21.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吗?

答: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2.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是多少?

温馨提醒:

需要前往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请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实行依申请救助,按照户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区)级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确定的程序,对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

年度内动态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依申请追溯给予相应救助。

(请下滑查看)

23.哪些人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哪些构成?

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进行管理、核算,不得相互挤占。

25.哪些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答: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及住院时发生的合规费用。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也由统筹基金支付。

26.哪些费用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

答: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下列费用:

①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③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27.个人账户每个月能入账多少钱?

答:在职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2022年7月1日起按每月70元计入个人账户,今后按照国家规定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需扣除9元大额医疗费用。

28.医保断缴后个人账户里的钱会清零吗?

答:即使断缴,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也不会清零,钱还在账户里。不过医保断缴会影响正常的医保报销,还是不要轻易断缴医保。

29.家人如何才能使用我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答: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须绑定职工本人的门诊共济家庭账户才能使用个人账户里的钱。应当注意的是,被绑定人应当和职工本人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域参保。比如淮南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家属也必须是淮南市内的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才能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被绑定人持自己医疗保障凭证就医后,就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了。

30.如何绑定(解绑)职工门诊共济家庭账户?

3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淮南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50%,支付限额2000元。退休职工: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支付限额3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32.门诊费用能报销多少钱如何计算?

答:门诊报销金额=(门诊总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个人先付部分费用-起付线)×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

33.一个人最多能办理几个门诊慢特病病种?

答:我市职工门诊慢特病不限病种,年度限额在4000元及以下的病种确定为常见慢性病,4000元以上的病种确定为特殊慢性病。常见慢性病确定为一个病种的,年度限额为该病种的年度限额;确定为两个病种的,两个病种的年度限额累加计算;确定为多个(两个以上)病种的,多个病种的年度限额累加计算,封顶线为8000元。

特殊慢性病确定为一个病种的,年度限额为该病种的年度限额,与住院年度限额合并计算;确定为两个病种的,两个病种的年度限额累加计算,与住院年度限额合并计算;确定为多个(两个以上)病种的,多个病种的年度限额累加计算,与住院年度限额合并计算。

每个病种在待遇享受时不能超出该病种设置的年度限额。同时患有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的,两个及以下常见慢性病病种年度限额与特殊慢性病限额累加计算,与住院年度限额合并计算;多个(两个以上)常见慢性病病种,封顶线8000元与特殊慢性病限额累加计算,与住院年度限额合并计算。

3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享受报销待遇。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支付比例均不相同,级别越低的医疗机构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具体如下:(一)在职人员: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分别为:400元、500元、7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1%、89%、87%。

(二)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分别为:400元、500元、7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3%、91%、89%。

35.职工医保在异地地住院能直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可以直接报销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参保地待遇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36.什么是职工大病补充保险?

答:职工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和慢特病门诊合规费用都能列入大病保险。

37.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9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一个自然年度起付标准只计一次。

38.职工住院出院后能不能到医保局再二次报销?

答:不需要了,出院时系统会自动累计报销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患者可享受一站式结算。

39.参加职工医保,生育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女职工生育可以报销住院费用、产前检查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部分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40.享受生育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答: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第7个月享受待遇。

41.哪些职工能够享受生育津贴?

答: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女职工生育后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5个月的生育津贴。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3.生育津贴的核算标准是什么?

答: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44.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答:1.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份(单位盖章)

2.出院记录原件(剖宫产增加手术记录和手术知情同意书原件)

3.出生医学证明和准生证复印件

4.参保职工身份证、社保卡(须激活并开通金融功能)复印件

5.如果是剖宫产需要提交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手术记录

注:生育津贴自分娩之日起六个月内申领,逾期不予发放。女职工异地分娩的需以上津贴材料一式两份再加原始发票。

45.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待遇政策吗?

答: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46.男职工参加职工医保,妻子可以享受生育待遇政策吗?

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男职工配偶,按规定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47.新单位参保需要哪些手续?

答:新单位首次参保需要带以下资料到各县区中心医保窗口办理: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参加医保人员增减变动表(电子版填写打印出来)并提供电子版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电子版打印出来)⑤参加医保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各项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答: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享受统筹地区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障待遇。参加职工医保后,如果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且补足中断期间基本医保费的,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重新缴费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49.从单位离职后,我的医保怎么办?

答:从单位离职,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后,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由新的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当月缴费后次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医保。需参保人提供身份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费用即可恢复享受待遇,中断超过3个月续保,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生效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50.外地参加职工医保怎么转移回来?

答: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并累计计算。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参保待遇转换几种情况参考下表:

51.职工医保缴纳多少年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退职)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其中本地实际缴费不低于10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2.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以办理医保补缴吗?

答: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参保退休人员从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并达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的次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53.在异地住院能直接报销吗?

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外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报销。

54.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办理异地就医的程序详见详见26条—49条。

55.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到省内异地住院是否需要备案?

答:目前安徽省内已全面联网,参保人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可在省内异地定点医院登记联网住院并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住院由淮南二级(含)以上医院转诊并备案的,按转诊待遇在异地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自行外出临时异地就医住院的按非转诊待遇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参保地待遇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56.门诊慢特病到外地看病能否报销?怎么报销?

答:1、职工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在市内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市外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在市内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年度限额按照每个病种规定的限额执行。医疗救助对象市外异地就医,需办理门诊慢特病转诊手续,否则不予医疗救助。

2、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在异地可联网结算的直接结算,无法联网结算可由参保人垫付后将报销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57.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哪些途径?

答:除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外,有三种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①现场备案:患者或其代理人到政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备案。

③网上备案:参保人员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进行网上备案。

58.网上异地就医备案如何操作?

59.异地就医备案有哪些类型?

答:异地就医备案类型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5种类型。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的是退休后在淮南市外长期居住的参保职工;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的是在外地长期生活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参保人员;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的是参保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的参保职工;

④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⑤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60.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除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外,患者可自己办理或让其他人代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不同类型的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并不完全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61.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外如何备案?

答:由淮南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具转诊单,并由医院进行转诊备案,不需要到淮南市医保窗口办理。

62.备案有效期?

答: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后且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内根据病情需要可在就医地多次住院治疗,并享受出院直接结算服务。

63.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就不报销了吗?

64.意外伤害在外地住院可以直接报销吗?

65.在外地住院,自费出院后回家报销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可以联网的地区联网结算,不可联网的,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出院后60天内,将费用材料带回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就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与临时医嘱单,如使用医用材料需提供产地证明(复印件医院需盖章)

2.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盖章)

3.住院费用正式发票原件(医院盖章)

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须激活并开通金融功能)

5.转院报销的,需提供医院开具的转院单

6.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证复印件。

66.异地安置门诊慢特病如何报销?

答:可以联网的地区联网结算,不可联网的,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当年的6月和12月凭以下材料来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提供的材料有:

1.就诊医院门诊病历,清单式原始发票,医院处方

2.异地安置门诊慢性病大病门诊证及社保卡复印件(须开通金融功能)

注:恶性肿瘤,肾衰透析,器官移植费用可每月报销。

67.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异地生育补助需要哪些材料?

答:出院后60天内,将费用材料带回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2.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准生证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

68.医保规定住院15天必须出院再住院才能报销?

答:不存在此种情况。参保人员是否能出院是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的,医保并没有“住院15天必须出院再住院才能报销”或“出院15天内不能再住院”等住院限制规定。如果参保人在看病就医期间遇到此类问题,可向当地医保部门反馈问题。

69.慢特病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70.申请门诊慢特病需要哪些材料?

答:不同慢特病的认定标准和申报材料不同,为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参保人申办,我市暂定15个病种申报门诊慢特病可提供相应的门诊病历: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肢端肥大症4.癫痫5.帕金森综合症6.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7.肝豆状核变性8.青光眼9.黄斑性眼病10.银屑病11.白癜风12.干燥综合征13.生长激素缺乏症14.普拉德-威利综合征15.尼曼匹克病。

71.在外地的医药机构购买的门诊慢特病药品是否可以报销?

答: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资金都是淮南市级统筹,在淮南市域内定点医院都就诊门诊慢特病可以直接结算报销。对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按市域内待遇报销。实现异地联网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临时异地就医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在淮南市域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在门诊慢特病病种基金支付限额内,按临时外出就医门诊慢特病待遇报销。

72.医保“双通道”指的是什么?

答:我市建立了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相互协作,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破解部分国谈药品“进院难”问题,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的有效途径。

73.淮南市“双通道”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有哪些?

答: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淮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淮南新华医院、淮南朝阳医院、淮南东方集团总院、淮南东方集团肿瘤医院、寿县人民医院、凤台县人民医院。

74.“双通道”购药流程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每次在定点药店购买谈判药品,应按照下列流程申请备案。

2.责任医师审核。患者需在“双通道”药店购药的,责任医师根据谈判药使用条件对患者提交的申请资料及《申请表》进行审核,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开具外购处方;申请表应按照要求编号(如:syy-22-01-001市一院22年1月第1份申请表;cy-22-01-001朝阳医院1月第1份申请表)。

3.医疗机构医保办复核。医疗机构医保办对申请表复审,无误后,签字、盖章并通过安徽省信息平台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4.零售药店:参保人持《申请表》至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药店按要求做好台账记录,一人一账,账账相符。

75.“双通道”购药医保如何支付?

答:1.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双通道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可持卡直接结算;

2.参保患者在双通道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的药品费用,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分别支付;

3.门诊慢特病患者购买双通道药品须持有门诊慢特病证。双通道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药品费用,纳入年度门诊慢特病总额预算。

76.什么是集中带量采购?

答:20世纪初期,美国药品集中采购组织(Grouppurchasingorganizations,简称GPO或者GPOs)出现,通过市场竞争将医院的需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手术耗材、办公用品、膳食)通过GPO这样的采购中介进行集中采购,使医院(诊所、疗养院)脱离复杂的物料采购事务,同时有效降低物料。

(一)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作用:

解决了“招而不采、降而不采”的历史难题;建立起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中选企业不必再为进入医院销售而公关,切断了销售中间的灰色利益链,净化了药品耗材流通和使用的环境;生产行业逐渐向规模化、龙头化演进。

(二)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

政府组织是指通过政府出面集中解决招采中政府各部门的协同、体制中的障碍、政策的衔接问题,统一制定政策措施,既发挥政府在重大改革中的组织保障作用,又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如药品一致性评价、药占比、一品双规等等)。

联盟采购是指由国家、省级、市级医保局牵头,分别组织作为采购主体的各公立医疗机构(民营、零售药店)参加,形成国家集采联盟、省级/省际集采联盟、市级/(市际)集采联盟,通过各联采办实施药品耗材招采。

平台操作是指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采取委托上海市药事所、天津药采中心、各省药采中心、三明招采中心等一类的招采平台进行操作,将政策制定和具体操作分开,充分发挥专业平台的操作优势。

77.为什么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答:1.老百姓看病贵“看病贵”,贵在何处?一是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比例过高;二是医疗费用长期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三是药品耗材价格和数量双重虚高。

2.医药收入年年大幅增长,财政和医保基金支出压力越来越大。

由于医药流通领域混乱,带金开方,药价耗价虚高,使得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方式不正确,偏离医学本质,导致药品耗材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浪费。根据卫生统计年鉴对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的统计,从新一轮医改方案实行以来,我国医疗总费用平均年增长率为17%,按人均计算每5年几乎翻一番。

78.社保卡密码忘记了怎么重新设置?到哪里设置?

答:社保卡重置密码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银行办理(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代办)。

79.社保卡到期或者丢失怎么补办?

答:社保卡为人社部门统一监管制发。到期或丢失补办可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证件到淮南市银行网点申办(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代办)并激活金融功能。医保结算除社保卡外还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80.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答: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全国统一医药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医保结算等功能,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部门的公共服务。

81.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方面有什么区别?

答:一张是虚拟的就医凭证,一张是实体的就医凭证,仅从就医购药上看,两者的功能是一样的。

大多数人习惯于携带实体卡进行就医购药,俗称“持卡结算”;也有部分人群,尤其是年轻人,或者是因急诊等因素未携带实体社会保障卡的人,更愿意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脱卡结算”。

进行医保结算时,不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是使用实体社会保障卡,均对应参保人身份证件下的医保结算账户。

82.没有实体社会保障卡,是否可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后也能正常就医结算吗?

答:只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即便未申领实体社会保障卡,也可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申领的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的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方面具有同等效力,可以正常就医结算。

83.如何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84.医保电子凭证的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85.如何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86.如何帮老人、孩子绑定医保电子凭证?

答: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

(1)首先,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安装

方式一:使用身份证号绑定

需要上传的材料有:

①个人承诺书(由系统生成)

②本人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

③被绑定人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

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员小于16周岁,直接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即可完成账户关联。

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员大于16周岁,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后,请选择“人脸验证”的方式完成家庭成员认证。因此在此项操作进行时,需要被绑定的家庭成员在您身边哦!

方式二:使用其他方式绑定

需要填写的信息有:

①家庭成员姓名、性别

②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

③家庭成员与您的关系

查询亲情账户的年度医疗费用

添加亲情账户后,您可以在个人中心页面的【我的家庭成员】板块看到您已添加的家庭成员。

点击页面上方家庭成员头像,可切换您的亲情账户。

解除绑定“亲情账户”

在个人中心页面的【我的家庭成员】板块,点击右上角的【管理亲情账户】,可以看到您关联的所有亲情账户。

点击您想要解绑的亲情账户,进入解绑页面,勾选任一解绑方式,点击【解除绑定】,即可解除您绑定的亲情账户。

解除关联“亲情账户”

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我的家庭成员】板块,点击家庭成员头像,进入【我的家庭】页面,点击页面顶部导航栏的【我的关联】,可以查看您已成为谁的家庭成员。

点击家庭成员进入下一个页面,您可以在此页面查看详细的关联信息。勾选任一解绑方式,点击【解除绑定】,即可解除您的账户与家庭成员的关联。

87.如何实现快速就医结算?

答:医保电子凭证已推行近3年,大部分群众已激活凭证并广泛使用,群众到医院看病凭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医院办理“挂号、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结算”,全程实现“一码通办”。

88.哪种慢性病待遇可以不用申请直接享受?

89.省外异地就医如何自助备案?

答:群众在省外就医,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淮南专区→点击“服务”→点击“异地就医”→选择“其他临时外出人员备案”,填写信息提交→上传至就诊医院。出院结算前均可办理自助备案,即可享受联网直接结算。

90.省内异地自行外出就医还需要备案吗?

答:我市参保群众前往市外省内就医,无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可以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91.医保咨询热线是多少?

92.医保结算信息能随时查吗?

答:群众可随时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就诊台账”查询自己的门诊、住院、药店、购药等结算信息,可自行下载打印凭证。

93.医保经办业务可以跨县区办理吗?

94.门诊慢特病申请还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吗?

答:我市取消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有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一级及以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95.门诊慢特病可以在网上申请鉴定吗?

96.生育津贴可以不用申请直接领取吗?

97.医保信息全省范围内都能查询吗?

答:参保群众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省内医保服务大厅自助机上查询个人信息、账户余额、参保缴费、异地备案信息、参保凭证打印等业务,无需回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

98.省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可以互认吗?

99.哪些门诊慢特病病种可以即时申请即时享受待遇?

答:“即申即享”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前有:恶性肿瘤、重度特应性皮炎、青光眼、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生长激素缺乏症。

100.手工报销大额医药费用能很快办理吗?

答:医保经办已实现手工报销大额医药费用“快速办”。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未联网结算的材料,拿回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30个工作日内就可拿到报销医药费用,如果是单次医药费超过5万元的,材料齐全,未涉及意外伤害的费用,从递交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收到报销的医药费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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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医疗保障工作总结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稳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凡是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做到转一个、登一个、结一个。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不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参保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已基本实现异地住院就医结算全国联网。 https://www.fwsir.com/Article/html/Article_20230304081853_2482751.html
4.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通用15篇)大力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5月1日取消省内异地就医临时备案,对明确身份标识的困难群众的住院费用实行市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经办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医保服务事项进驻基层便民服务中心,4月18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开展入驻事项办理试运行。https://www.ruiwen.com/zongjie/6553497.html
5.2019年起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操作办法及缴纳口径等问题一般要缴满15年,退休时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想在自己退休时就拿养老金,务必要在自己退休前十五年就开始缴费。 (4)医保断缴3个月会清零? https://zz.jiwu.com/news/3066985.html
6.异地就医备案变更时限调整须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取消或变更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自助开通异地就医备案时限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黑龙江省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报告》要求,哈市异地就医备案变更时限进行调整,2021年1月1日后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信息备案的,须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取消或变更。http://m.chinahlj.cn/news/453316.html
7.河池异地就医备案取消要办多久人们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在当地社保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以到异地合作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异地就医所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社会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而当人们从异地就医回来后,则需要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取消,在河...https://www.66law.cn/laws/1577033.aspx
8.医保科个人工作总结(通用10篇)半年来,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共检查31家定点单位,约谈参保病人34人次,抽查住院大病历295份,调查外伤病人55位,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5家定点单位,取消一家单位定点资格,暂停一家单位医保定点资格6个月,共追回医保违规基金10.1万元。 四、进一步扩大定点单位范围。 https://m.unjs.com/gongzuozongjie/5787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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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异地就医问题解决的具体措施(4篇)(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工作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已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的,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2)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参保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https://fanwen.chazidian.com/fanwen221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