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邮编:516211
传真:0752-3826511
项目名称
惠州市锦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TPR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办维布村明顺工业区A3栋
建设单位
惠州市锦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惠州臻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主要从事TPR鞋底的生产,年产TPR鞋底300万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使用再生塑料。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排放执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表2;破碎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表1;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