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途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安途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亿支一次性丁腈手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江苏安途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亿支一次性丁腈手套项目拟建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此项目新建2条丁腈单模生产线,14条丁腈双模生产线,建成后将具备年产40亿支一次性丁腈手套的生产能力。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仅从生态环境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2.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场所内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至洋北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与洋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2#厂房2条单模生产线1#~2#双模生产线酸洗废气、浸渍废气、烘干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3#~6#双模生产线酸洗废气、浸渍废气、烘干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3#厂房7#~10#双模生产线酸洗废气、浸渍废气、烘干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05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DA006排气筒排放;11#~14#双模生产线酸洗废气、浸渍废气、烘干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07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DA008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4.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6.此项目设8个25米高排气筒,雨水、污水排放口各1个,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识标牌。按有关要求安装用电监控和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要求,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0.234吨、VOCs≤2.738吨、丙烯腈≤0.024吨、氯化氢≤0.150吨、氯气≤0.050吨;
2.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314744.4吨,COD≤184.961吨、SS≤35.594吨、BOD5≤20.512吨、NH3-N≤7.211吨、TN≤10.463吨、TP≤0.238吨、石油类≤1.841吨、总锌≤0.168吨;
3.固体废物:零排放。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和市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宿迁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