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市首个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文明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但我们身边不文明现象的行为并不鲜见,高铁霸座、强行插队、不拴绳遛狗、乱刻乱画、“中国式”过马路等不文明现象时见报端,受到公众和媒体的普遍谴责,同时每一次关于事件的深入讨论,都是一次文明道德教育的过程,也是自我反思的良机。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应该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任何一种文明的成长和成熟,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近年来,关于文明出游、公共场所禁烟、社区养狗等内容被纳入法律范畴,对不文明行为划定红线可以通过法律的力量倒逼人们敬畏规则,不仅树立了稳定的法治预期,也助推文明的“提速”。
公民是社会的细胞,公民的素质、修养、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甚至整个国家的发展。因此,只有提高每个公民道德素质,才能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我们每名市民都应该“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让文明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文明习惯,共同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增光添彩。(淄博市住建局)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