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恒全、陈加友(均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实践高端智库研究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为推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新时代新征程,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应充分认识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对平台经济实施常态化监管的意义
平台经济作为数字时代生产力新的组织形式,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于推动产业升级、优化资源配置、畅通经济循环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对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客观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这就要求我国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平台经济在带动就业创业、拓展消费市场、创新生产模式、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催生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泄露用户隐私、加剧信息安全风险等诸多问题。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通过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使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维护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平台经济涉及数据安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既事关国家信息安全,又涉及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必须正视平台经济可能存在的数据外泄、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和挑战。为此,应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作为常态化监管的重要目标,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加强政府、企业与行业组织之间的密切配合,在平台经济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加快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加快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需要立足中国具体国情,把握国际前沿趋势,从创新顶层设计、改进监管措施、拓展监管主体、完善反馈机制等方面,加快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创新顶层设计。遵循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监管理念、体系、模式等方面改革创新,使平台经济监管转轨至规范与发展并重的路径。加快构建兼顾经济效率、社会公平与国际竞争力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治理模式,扎实推进事前事中事后敏捷评价与反馈调节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促进数据合规高效便捷使用,把我国海量数据和应用场景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持续推动平台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