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市场经营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吉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2022年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主题,以高水平县域治理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力争以优异成绩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
二、任务分工
(一)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创建工作
1.商场超市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2)进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醒目位置展示服务承诺。
(4)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伪劣商品出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
(5)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躺卧座椅等现象。
(6)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庸懒散拖现象。
(7)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8)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对吸烟者进行劝离),地面无烟头。
(9)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
(10)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1)亮证经营,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2、酒店宾馆
牵头部门: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2)在大堂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内容文字中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不少于5个。
(3)亮证经营。
(4)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在重要场所有效开展文明引导。
(5)大堂、餐厅内有明显禁烟标识且无烟区(专设的吸烟区以外的区域)无吸烟现象(对吸烟者进行劝离);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6)大堂、餐厅和餐桌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之类的温馨提示,餐厅吧台有“适度点餐”提示语。
(7)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8)餐饮服务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健康证及“五病”调离制度并上墙,主动提醒顾客按需点餐。
(9)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楼道不被占用或堵塞)。
(10).餐饮服务人员主动提供使用公筷服务等。
牵头单位与各责任部门要相互协调合作,将具体的每一条创建标准严格的落实到位,确保市场经营专项提升工作能有效、圆满完成。
(二)“六小”行业创建工作
1、小餐饮、小食杂店
牵头部门: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县市监局负责城区内小餐饮店、小食品店达到亮照亮证经营、有三防措施、生熟分离,餐饮具要洗净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有专用的餐具保洁橱柜等创建标准。
2、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足浴桑拿洗浴店
牵头部门: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3、小歌舞厅
牵头部门: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小歌舞厅达到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应当在门口处设有明显的禁入标志等创建标准。
(三)文明餐桌
牵头部门: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
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的加大“文明餐桌”的宣传,做到不仅是在每个用餐场所的醒目位置都有“节俭养德”“文明用餐”“公筷公勺”等提示标语,同时在一些“LED”屏幕上也能出现宣传标语,让文明餐桌进入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推动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文明用餐”。
(四)宣传报道
县融媒体中心要发挥好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规范化、常态化报道机制,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常态报道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典型事件,对未达到创建标准的超市商场、宾馆酒店和六小行业店铺要坚决曝光,有关部门要督促整改。
(一)形成创建机制(2月-3月)
县市监局根据县委宣传部制定《吉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吉安县市场经营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负责形成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六小”行业以及“文明餐桌”的创建标准,并形成纸质文档。
(二)开展专项摸排(4月-5月)
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县创城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2021年版)》中的要求和往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县所有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点进行实地摸排,及时发现全县各类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台账,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
(三)实施整体提升(6月-10月)
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和责任分解,各责任单位对摸排阶段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各责任单位配合督查工作小组的工作,督促经营户落实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成果。
(四)迎接省市测评(11月-12月)
一是对上半年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进行整改,确保下半年检查顺利通过;二是积极配合创城办安排部署迎检的各项工作,落实职责;三是按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各有关单位根据考评要求,安排人员收集创城需要的各类说明报告、活动图片等,及时上报县市监局。县市监局根据创建要求,将各类资料按时提交上报县创城办。
四、工作要求
(二)广泛发动,全面参与。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浓厚群众性创建的氛围,激发广大市民主人翁意识,增强广大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品牌示范作用。各部门要增强看齐意识,以点带面,对标创建标准,着力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四)严格督查,严格奖惩。进一步完善日巡查、周调度、月推进、季考核、年总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