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杜绝因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3)年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0.45‰、3‰以下;不发生因作业环境因素而导致的职业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安全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一名副经理主抓安全工作。项目部必须设立单独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隧道施工作业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
1.2.1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
(1)协助项目安全副经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修订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3)参与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本项目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5)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生产状况。
1.2.2安全员职责
(1)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于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积极协助有关领导组织生产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监督实施。
(2)督促作业人员合理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做好防尘、防毒、防职业病工
作。
1.3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纵向到基层班组、作业工人,横向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1.3.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明确本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3)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4)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5)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7)组织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1.3.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计划等。
(2)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3)指导业务部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开展重大事件应
急响应工作。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3.3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对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4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参与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和建议。
(2)参与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检算和验收工作。
1.3.5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
(1)负责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车辆、压力容器、变配电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验收工作。
(2)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进行检查,保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
1.3.6办公室和医务所,负责职工健康检查,指导防尘、防毒等卫生工作。
1.3.7公安派出所,负责交通、消防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3.8财务部,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经费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及时、足额投入。
1.3.9工区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停止施工,组织事故抢险,防止事故扩大,按程序立即上报。
1.3.10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带领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行为。
(2)作业前,要对拟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1.3.11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作业前要对工具、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3)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1.4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爆炸物品的发领,必须坚持“受检在前、审批在后,实物领用”的原则。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坚持“事前检查、事中控制、事后记录”的原则。爆炸物品的清退,必须坚持“有效控制、及时清退”的原则。
(2)安全教育制度: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特种作业的爆破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4)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