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5岁的王某,河北人,2011年初,他来到了慈溪,不久找了一份切割大理石的工作。年纪轻轻的他,生活经历却很丰富。之前在华北某油田当过石油工人,后来在沿海地区当过渔夫,出海捕过鱼,再后来又去了南方,这几年学到了不少知识与技术。
去年秋天的夜晚,王某游荡在慈溪一条小路上。这时,对面驶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上中年男子阿强(化名)载着妻子。车子经过王某身边,阿强不小心,膝盖碰到了王某的大腿。王某感到疼痛,忍不住骂了阿强。听到骂声,阿强停下车,走到王某面前,提手给了他一耳光,然后转身骑上车扬长而去,留下原地愕然的王某。
那晚的一个耳光,像噩梦般缠绕在王某脑海,挥之不去。“做人的尊严被打掉了。”王某每想到此,便好似有深仇大恨般,要报复。但阿强是路人甲,王某既不知道他住哪里,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怎么报复?
两天后,王某出现在了被打的那条小路上,晃悠了一两小时,无功而返。就这样,接下来的的日子,他连续一星期,每天待上1个多小时。终于,在他将要放弃时,阿强骑着电动自行车从远处驶来,此时,阿强已经完全忘了王某。
一个月后,天气转冷,患有风湿类毛病的王某,心情差到了冰点。“很恐惧冬天,身体冰凉、麻痹,非常难受。”又加上工作中被老板批评,王某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心情郁闷的他,在网吧上网,看到自杀炸弹的镜头,想起了旧事,灵感也突然出现。“用炸弹去报复阿强,自己做个雷管。”王某第二天立刻实施起来。
2012年1月,王某被刑事拘留。王某表示,自己只想吓唬一下阿强,没有真正要炸死他的意思。“一想到,没有幸福、没有爱情,没有健康,剩下的只有尊严,但阿强把我仅有的尊严也打掉了,我放雷管是要让他以后懂得尊重别人。”王某后来解释自己报复阿强的动机。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后宣判,王某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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