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农村人的经济收入稳步提高,农民的日子逐渐好过起来,这个时候,农户的钱袋子鼓了起来,都向往更加美好的生活,改善居住环境,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因此,近些年来,农村逐渐兴起了"建房潮",大批量的农村自建房,如雨后春笋般地拔地而起,这个时候,"安"得广厦千万间,房屋安全大于天,自建房安全问题排在首位,尤为突出,尤其重要,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农村自建房,因种种原因,导致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农户花了半辈子积攒的财富用来建房,一旦质量出问题,便会有可能引起安全事故,安全隐患长存,对农户的生命财产是一大威胁。
据媒体报道,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5个部门,在4月2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农村新建住房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抓好目前的农村出现的新危房和抗震房的改造,推进农村"两房改造"工作。
当前,农村房屋数量极其繁多,分布面积极其广大,农户都是自己建造、自己居住、自己管理的房屋主权者,国家和集体干预过少,监督管理很难落到实处,存在非常多的问题。
农村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经济迅速腾飞,和农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户手上的余钱越来越多,农户新建住房面积越来越大,越来越宽敞,房屋楼层数随意增高,越建越高,农户用于经营的房屋,也逐渐多了起来,导致农村自建房"野蛮生长",为房屋安全性埋下了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且逐渐凸显出来,让人们忧心忡忡。
这样一来,农村用于经营性房屋,要从很大程度上,吸取近年来农村自建房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作为教训,总结经验,让警钟长鸣,作为警示,能够有效地防范农村经营性房屋的重大安全事故,避免再次发生。
这次《指导意见》提出,国家要大力和持续推进农村"两房改造"工作,即新危房改造和抗震房改造。
文件指出,各地要强化建立农村房屋安全的常态化巡查和排查的长效管理机制,必须做到"农户自己检查、镇村干部排查、县级派专人巡查、执法人员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接收基层所反馈的信息,发现问题,即时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各地安全隐患,并且做到防患于未然,达到未雨绸缪的目的,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次《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必须严格管控,未来将会发生的安全风险,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且落实到位,是管控新发生的安全风险的重中之重,不可轻视。
第一个方面是,各地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农村房屋质量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的健全体系,填充过去存在的监管空白,调配和充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力量,充分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到位到人的制度,改变不作为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把农村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另外,当地要组织农村自建房的技术服务人员,专门为农村自建房进行免费作技术服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不得增加自建房农户的经济负担。
《指导意见》指出,要把农村自建房寓管理于服务,大力宣传自建房的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知识,来提高农民建房的安全意识,也是保障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治本的要策,长久的重计,确保农村自建房的安全,保障农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