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
1、2023年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4年,由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全国试点;
2、指导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运行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争取通过2年的努力,试点地区逐步构建起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一批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延伸阅读: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参考
一、健全交易体系
(一)交易机构。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林权产权交易场所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场所的交易服务功能,根据当地实际,理顺不同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场所、机构和服务平台的关系,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共建,构建省市县多级联动、互联互通、有机衔接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协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不同区域间市场联合与合作。
(二)交易服务。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信息传递、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等方面的功能,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等主体流转交易农村产权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便利化服务。鼓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主动适应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需求,积极引入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积极与银行保险机构共享信息,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抵押合同签订、抵押物处置交易业务提供便利。
(三)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完善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各类流转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省级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使信息系统有效承载线上资料审核、网络实时竞价、信息发布查询、电子档案存档以及交易鉴证出具等多种功能。研究制定不同平台间数据共享标准,打通数据共享接口,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系统互联对接,逐步推动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高效共享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共享体系。推进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协同和系统联动,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四)政策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设施,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服务,维护农民和交易主体合法权益。注重发挥农村基层经营管理职能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站,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服务点,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服务直达村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公益性业务奖补等支持政策。
二、完善交易规则
(八)委托受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按照规范的交易制度,对出让方提交的交易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出让申请予以受理,并明确告知具体受理期限。鼓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化的公益性服务。
(十二)交易中止与终止。出现产权争议、交易纠纷、不可抗力等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形,经出让方、受让方或第三方提出申请并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可以中止或终止交易,也可以在符合交易条件时恢复交易。交易中止、终止和恢复都应发布公告。无正当理由申请中止或终止交易,给交易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五)归档备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完成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应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原始记录,按照有关档案法规、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三、加强风险防控
(十七)金融服务风险防控。鼓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积极对接银行保险机构,与银行保险机构共享信息,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抵押合同签订、抵押物处置交易业务提供便利。禁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直接开展保险、信贷等金融业务,严禁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得开展为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登记备案服务等具有金融基础设施属性的业务。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推广保函(保险),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加强日常交易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使用,切实防止挪用日常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活动。
(十八)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运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交易系统日常维护、运行监测、数据备份等机制,按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加强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严防规模级数据信息泄露,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严禁非法处理个人信息。
四、强化监督管理
(十九)工作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原则上包括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草、金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等,具体成员单位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十)工作职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方面职责,负责对本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承担会议召集、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完善制度规则、规范交易行为、提升建设水平。
(二十一)工作制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完善的议事规则、监管程序等工作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动态监测,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和容易引发金融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年度评估制度,每年对当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运行情况开展自查评估,并向上一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年度评估报告。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每年应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课程特点
欢迎各位学员带着问题来听课,报名的同时提交各种问题,让本次培训成为一次珍贵的行业内经验交流会。
PART01课程纲要
第一讲: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机构业务机遇
1、乡村振兴概念
(1)、乡村振兴概念的提出
(2)、乡村振兴涉及的行业和领域
(1)、《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3)、《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机构业务开展建议
1、乡村振兴背景下商业银行业务机遇分析
(3)、围绕乡镇农业园区、产业园区建设开展业务
(4)、支持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
2、乡村振兴建设涉及领域和行业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现代农业物流产业园建设
(3)、农村污水管网和美丽乡村建设
(4)、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3、金融机构介入乡村振兴常见融资工具
(1)、地方政府债券
(2)、乡村振兴专项贷款
(3)、乡村振兴票据
(4)、涉农消费贷款和乡村振兴项目贷款
4、乡村振兴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指标业务的应用与问题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的政策背景
(2)、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文)的解读
(3)、乡村振兴背景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的应用
(4)、金融机构介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融资业务的问题和案例分析
5、城投公司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模式与创新
(1)、通过城投债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2)、围绕土地综合治理开展业务
(3)、通过产业开发带动乡村振兴投资
三、金融机构乡村振兴创新产品案例分析
1、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类产品
(1)、国开、农发基础设施贷款
(2)、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
(3)、水利建设贷款
(4)、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贷款
2、普惠金融型产品
(1)、扶贫小额贷
(2)、税务贷
(3)、光伏扶贫贷
3、产业支持型融资类产品
(1)、“政银担”产业扶贫贷款
(2)、粮易贷
(3)、连续贷
(4)、创业贷
第二讲:银行支持乡村振兴实务与经营痛点破解
一、从“两会”报告、一号文件看乡村振兴重点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解读
2、商业银行支持乡村振兴业务机遇及方向
二、“三农”特点与金融拓展路径
1、涉农授信的个性化特点
2、大农业产业链
3、乡村金融市场呈现的十大供求新转变
4、如何围绕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服务县域经济
5、提升县域机构竞争力的思路和举措
6、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的金融机遇
l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l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7、振兴乡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合规性
8、从“整村授信“到”整群授信“
邮储银行授信模式案例
三、乡村振兴重点业务操作要点及风控措施
1、农村土地流转的类型、授信机遇及风控措施
2、如何合规、有效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3、家禽养殖行业特征与拓展营销策略
4、肉牛养殖行业特征与拓展营销策略
5、乳制品(奶牛养殖)行业特征与拓展营销策略
6、如何合规、有效办理活体牲畜抵押贷款?
7、饲料行业政策环境与信贷机遇
第三讲:土地经营权抵押及活体畜禽抵押贷款法律实务
第一部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法律风险
1、《两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2015年
2、《三权分置意见》2016年
3、《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
4、《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改
5、《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2023修订
8、《关于印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9号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客体;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权利;
4、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一般是多长;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经营权及其流转
1、何为“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2、土地经营权的性质?
3、土地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以其他方式取得;
4、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方式——出租、入股等;
5、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点解读。
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概述
1、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概述——4大核心问题;
2、《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解读
3、土地经营权抵押之价值评估;
4、土地经营权抵押之登记机构;
5、土地经营权抵押之抵押权实现;
6、借款人须符合哪些条件?
7、申请资料和程序有哪些?
8、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利率怎么确定?
9、多轮流转问题;
10、是否需要家庭成员同意;
11、实操案例;
12、土地经营权抵押在制度层面和配套方面的主要问题及障碍。
五、土地经营权抵押常见法律问题及法院典型判例
1、以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抵押权何时设立?——登记对抗VS登记生效?
2、当地无登记部门,仅签订土地经营权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的法律后果?
3、如何理解《土地承包管理法》第47条规定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4条解读
4、流转期限为5年以下的土地经营权,能否向银行抵押贷款?
5、以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是否必须经承包人同意?未经同意的后果?
6、以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是否必须到发包人处备案?未备案的后果?
7、以流转方式获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费用按年支付,这样的土地经营权能抵押吗?
8、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否还需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9、以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向哪个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10、未取得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可不可以办理抵押?
11、目前我们当地尚未确定登记部门,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如何开展?
12、以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是否必须经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
13、贷款期限能不能超过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
14、有些农民不会签字,在签合同时如何处理?
15、如果共有人在外地打工,不能回来面签,如何处理?
16、如果借款人(抵押人)离异如何处理?
17、家庭联产承包,如果家庭部分成员死亡,如何处理和解决?
18、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能否设定最高额抵押?主要风险点?
19、以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借款人逾期,如何实现抵押权?——部分试点地区的一些创新举措。
20、抵押期间,抵押人将土地经营权流**第三人或者抵押给第三方,如何应对?
21、土地经营权抵押,仅在主管部门做了备案,未进行登记,是否具备优先权?
22、以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地上的附着物是否一并抵押?
23、不在试点地区,以土地经营权抵押是否有效?
第二部分活体畜禽抵质押贷款法律风险
一、动产担保概述
1、什么是动产?
2、可以设定抵押和质押的动产有哪些?
3、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的区别?
4、以动产抵押的,到哪里办理登记?未办理的后果?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7号)》解读
5、浮动抵押和普通抵押的区别——《民法典》396条和411条解读
6、浮动抵押和普通动产抵押竞存时,谁更优先?——九民纪要第64条解读。
7、动产质权何时设立?——如何理解交付?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8、以动产质押的,需要在动产和权利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吗?
9、动产质押主要风险点——《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5条解读
10、动产担保主要风险点分析:权属风险、估值风险、登记风险、重复担保风险、保管风险、处置风险、其他风险。
二、活体畜禽抵质押贷款法律风险
1、活体牲畜抵质押贷款概述;
2、活体牲畜抵质押的可行性分析;——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3、活体畜禽是设定抵押好还是设定质押好?
4、是设定浮动抵质押还是设定普通抵质押?
5、活体畜禽的权属如何核实?
6、如何解决活体畜禽抵质押贷款中“抵质押物”特定化的问题。
7、以活体畜禽抵押的,去哪里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法律后果?
8、活体畜禽价值评估中的常见问题。
9、活体畜禽抵质押业务中的贷后管理
10、贷款逾期如何实现抵质押权?
11、实操案例。
12、活体畜禽贷款,可不可以要求客户为畜禽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
13、抵质押的活体畜禽死亡、丢失的法律后果及应对。
14、抵质押人将在担保期间将提供担保的畜禽私自对外销售给第三方且不还款,如何应对?
15、借款逾期后,如何实现抵押权和质押权?
16、活体畜禽抵押的,限制禁止转让的法律意义及后果。
17、活体畜禽重复担保的法律风险。
18、抵押的效力是否及于孳息——抵押期间,牛羊产的幼崽是否属于抵押财产?
19、主要风险:权属风险、估值风险、登记风险、擅自处置和重复担保风险、保管风险、处置风险、其他风险。
第四讲:土地农转用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操作要点解析
一、如何办理农转用、建设用地预审,助力报批报建,促进开发进程
1、农用地转用全流程解析
2、何种项目可以办理农转用
3、项目占农用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4、占用农用地建设审批流程是什么
5、占农用地建设核心及审批要点
6、农用地转用审批周期如何预判
7、农转用《补充耕地方案》编制要点
8、农转用《土地征收方案》编制要点
9、农用地转用其他注意要点
10、建设用地预审全流程级及关键工作
11、如何研判项目是否可以通过建设预审
12、建设用地预审前提与主要目的
13、建设用地预审主要内容与关键手续办理
14、《农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土地征收方案》编制要点
15、《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规划修改方案》编制要点
16、其他手续办理要点:地灾、考古、压矿
17、占用耕地、林地如何处理
18、项目占耕、占林预审情况分析
19、建设用地预审周期研判与批复
二、如何抓住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机遇,购买建设用地、耕地指标,落位一级开发项目,实现一二级联动?
1、什么是拆旧区?
2、什么是建新区?
3、增减挂钩内涵解析
4、最新增减挂钩政策与安排(政策、经济、指标、项目)
5、如何通过增减挂钩挖掘存量建设用地
6、如何通过增减挂钩周转存量建设用地
7如何通过增减挂钩交易存量建设用地指标
8、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流程、平台、费用
9、如何通过增减挂钩落位建设项目
10、如何操作增减挂钩项目实现盈利
12、增减挂钩资金审批、申请、使用
13、如何将增减挂钩与企业发展好结合利用,做好公司转型
14、案例分析
(1)XX市社会投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2)XX市指标异地购买增减挂钩案例分析
(3)XX市指标异地使用增减挂钩案例分析
15、占补平衡概念要点解析
16、占补平衡最新政策与安排
17、占补平衡立项前提
18、占补平衡操作模式
18、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模式、盈利模式
19、占补平衡交易流程、平台、费用
20、如何将占补平衡与企业发展好结合利用
21、案例分析
(1)XX市占补平衡开发、指标交易试点项目
(2)XX市占补平衡异地指标交易案例分析
※请以实际授课内容为准。
PART02讲师简介
讲师A
现任职于某股份制银行总行,负责全行对公业务产品创新,熟悉商业银行最新监管政策解读及对公业务。
讲师B
银行从业经验近30年,先后担任过支行副行长、行长,市分行科技部、三农金融部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三农金融/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经验,并对该领域有深刻的研究。
讲师C
现任某农商行(资产规模万亿)法律合规部总经理,从事银行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二十余年。
讲师D
曾任职于国内甲级规划院土地业务负责人,任职于国内知名科技园区、科技城建设集团。负责众多开发企业项目用地土地政策咨询、规划修改、风险控制等业务,指导拿地企业争取新增建设指标,挖掘存量指标,确保项目尽快落位,合法合规。
长期指导众多知名公司地产一二级开发联动、产业勾地、产业规划设计、运营、招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土地业务经验与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