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银川市消费者协会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特邀请银川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副团长、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涛团队以案说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案例一:眼镜存在质量问题产品不予退费案
消费者王女士于2021年4月份在某眼镜店配近视太阳镜,当时由于戴上以后属于放大镜一样无法配戴,多次和老板协商进行调试,调试以后还是看不清楚,要求将费用进行退还。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调解人员前往该眼镜店了解情况。经调查,王女士在该眼镜店配置一副近视太阳镜,第一次要求配置的近视太阳镜比实际度数高50度,眼镜配置好后王女士表示看不清。配镜师沟通后按照王女士现佩戴的眼镜度数重新配置一次。可新问题是新眼镜配置好后王女士表示仍然看不清,失去信任后,王女士要求退款。该眼镜店负责人表示配置单已经王女士确认,近视眼镜属于定制产品,自己已经出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更换了一次,定制产品再次退换不符合法律规定。调解人员委托辖区两家较大眼镜店对该定制眼镜进行验证,查验其度数和焦距等数值。经过两家确定该眼睛度数与消费者要求一致,但眼镜焦距不符合规定,超过标准误差值一倍。了解情况后,调解人员向该眼镜店负责人告知了验证结果,该眼镜店负责人表示认可。调解人员向其告知近视眼镜虽属于定制产品,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给予消费者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合格,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该眼镜店负责人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退还消费者定制眼镜费用399元并表示在今后配置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向消费者提供符合标准的好产品,双方对于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律师点评】
【消费警示】
案例二:密室逃脱,逃不掉的安全责任
兴庆区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内容为:银川某密室逃脱游戏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其小孩(12岁)玩耍时锁骨骨折。希望消协帮助调解此纠纷。
市民赵先生的小孩与同学一起在某密室逃脱游戏中玩耍时受到惊吓,被同学推到门框处,因门框未进行任何防护措施,导致赵先生小孩锁骨骨折。经调解,该公司向赵先生赔偿其小孩的医疗费用2000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案中经营者在提供的游戏服务中,未对游戏器材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及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规定,对于消费者身体的损伤,商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费用。
在此提醒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一定要以显著标识或特别提示等形式向消费者作出说明和警示,以免发生侵害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情况。
点评律师:银川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维权律师志愿团”成员、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涛、贺娟娟、陈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