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游泳培训,未料工作变动无法延续,市民陈女士向涉事培训机构提出合理退费要求,不料遭拒。昨天上午,该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双方都应按照协议行事。
今年30多岁的陈女士家住开发区,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去年9月底,陈女士经朋友介绍,在南通开发区鼎力搏击健身游泳星湖店参加游泳培训学习,为此,办理了一个价格为5500元、共25节私教课程的培训套餐,成了这家培训机构的会员。
陈女士说,因为工作发生变动,她被调到了外地,这样一来,她还剩余9节培训课程无法再正常参加,且在外地也找不到该培训机构分支,为此多次和机构协商剩余课程的退款事宜。未料,有关工作人员告知:根据双方此前的约定,如果是会员因自身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上课,那么,将按总课程的30%收取违约金。而事实上,陈女士了解到其他学员都是按剩余课程的30%收取违约金的;也就是说,按前者算她只能拿到300多元,按后者折算她理应拿到1300多元!为此,她认为培训机构的说法完全不合理,随后,向南通市政府热线12345等部门提出投诉。
陈女士同时介绍,通过法律援助,她了解到已经上完的课程不算违约,涉事机构应该按剩余课程扣违约金并结算余款。
记者随后采访了鼎力搏击健身游泳星湖店一名工作人员,他解释:“一个完整的课程就是一个完整的学习规划期,必须具备一定的课程数量,陈女士选定的一个整体课程套餐当时是规划好的;虽然她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正常上课,但课程还在有效期内,陈女士回到南通后还可以请教练继续为她提供培训服务;必须说明的是,陈女士选取的整体课程数量是打包的,不是退多少的问题,而是没法单独退。因此,请陈女士回南通后和教练联系并完成后续课程。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会尽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其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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