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意识增强,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攀岩、潜水、滑雪等高危项目快速兴起,参与人群规模日渐壮大。在沪开展高危项目的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市民如何在参与高危项目过程中保障自身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参与起草工作的上海市体育局规划产业(法规)处副处长俞剑向记者解读了《办法》的几个亮点。
首先是实现监管对象的三个“全”。一是全项目监管。《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游泳、攀岩、潜水和滑雪四个高危项目,首次实现了本市高危项目监管“全项目、无例外”。二是全覆盖监管。除按照国家规定,对经营高危项目开展行政许可外,在全国首创对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体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备案主体参照同等标准的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实现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三是全时段监管:打破以往针对项目的特性开展季节性重点监管的常规做法,对所有的高危项目进行全时段的监管,保持全年监管力度一致。
目前,全市开展高危项目经营的场所包括,游泳场所883家(夏季开放时达到过975家的历史峰值)、攀岩场所91家、潜水场所12家、滑雪场所1家。像学校、单位内部游泳池等,则属于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体,也将要求备案并纳入监管。
今年9月6日,位于临港滴水湖畔的耀雪冰雪世界正式开业,雪世界面积达到98828.7平方米,有着“全球最大的室内雪场”称号。垂直落差近60米,总长近1200米的3条专业雪道,让滑雪爱好者足不出“沪”就能体验滑雪的乐趣。同时,耀雪冰雪世界也是获颁全市第一张滑雪项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场所。
俞剑介绍,《办法》创新了监管手段。一是监管机制创新。在原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高危项目监管协调机制,除体育、文化旅游、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之外,新增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等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解决改建场所资质、场所房屋安全等在许可审批中的难点。
市民在参与高危项目前应及时评估自身的身体状况,如在感冒发烧时不宜参加游泳运动,高强度的运动会增加呼吸系统的负担,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情况发生。市民应配合场所做好告知承诺核验,并且选择参与适合自己运动能力的项目,如遇身体不适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求助。市民参加高危项目培训应选择有资质的场所和指导人员进行教学,遵守与高危项目场所方的约定。
《办法》实施后,市、区两级体育部门将依法开展各项目场所检查,牵头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发挥中枢管理平台智慧监管作用,加大对平台汇集信息数据的利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形成有效监管,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市民安心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