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有居民反映:今年4月底,我在贺龙体育馆旁中健星城健身房办了一张游泳卡,买了私教课。后来因为工作调动实在没办法继续上课,我提出退费要求,被直接拒绝;我再询问是否可以转让,健身房说必须要受让人也办理健身卡后才能转让。私教课为预付消费,消费未完成部分本应退还消费者。他们这么规定,是不是侵犯消费者权益?
经了解,诉求人在该商家购买了10节游泳私教课,购课协商时明确了给予打折优惠,包教包会,如果转卡,需要扣500转卡费。6月27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对于退费问题,商家一直约诉求人到店具体协商,从未说过不同意转卡,只是告知诉求人,私教课并不包含健身房会员;如果受让人没有健身房会员,需要办个会员后才能使用。针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执法人员已组织调解,目前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