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免不了会和亲朋好友一起吃饭喝酒。然而今年春节期间,姜堰的王先生却因为去表哥家喝酒而惹上了祸端:表哥酒后意外身亡,王先生因此赔偿表哥家属8万元。
据50多岁的王先生介绍,表哥贾大是他姑妈家的大儿子,比他年长两三岁。贾大好酒,平时每天都是两顿酒。他俩同在一个村子,关系特别好,经常一起喝酒,一般都是两人平分1斤白酒。
正月初四那天,王先生和几位亲友应贾大之邀,在饭店吃了午饭,包括贾大和王先生在内的4个人喝了2斤白酒。当天的晚饭是在贾大家吃的,王先生和贾大夫妇共喝了约1.4斤白酒,其中王先生和贾大每人大概喝了五六两。
听到这个噩耗,王先生非常震惊和伤心。当天上午,王先生前往贾家吊唁,听贾大弟媳说,头天晚上8点多,贾大妻子跑来叫她,说贾大跌倒了,让她帮忙去拉,她过去看到贾大躺在楼梯旁,上身穿着棉毛衫,下身穿着短裤。王先生回家调阅了监控,确定自己是晚8点50分左右到的家,也就是说,贾大跌倒时,他正在回家的路上。
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并请法医到场抽了血样。根据调查,初步确定是酒后发生的意外事件。民警建议家属,如果对死因有异议,可申请法医鉴定,但家属坚决不同意。
贾大女儿无法接受父亲酒后意外身亡的现实,认为一起喝酒的王先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王先生给予赔偿。
通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先生支付贾大家属赔偿金8万元,其中5万元即时给付,剩下的3万元年底给付。
王先生说,虽然他认为自己对贾大的不幸身亡不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但基于与贾大的情谊,出于人道主义,他自愿作出赔偿。
王先生希望把这件事情公布于众,给其他人一些警示。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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