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选课须知
(二)为维护学生公平选课的权利,正选阶段及补退选阶段将继续启用“退课保护”功能,即学生在该时段进行退课操作后课容不会立即增加。
(三)选课制度与政策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学生应于选课前仔细阅读选课制度政策、本通知及个人培养方案,对本次选课课程进行科学合理规划。
二、选课工作要求
(一)学院职责
学生处负责通知各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选课通知、指导工作。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保证校园网稳定,必要时采取一些缓解校园网压力的措施;选课阶段根据学生需求于早8:00至晚20:00开放昌平校区厚德楼、致公楼计算机机房供学生选课。
三、选课日程安排
本次选课共分为预选、正选、补退选、重修选课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选阶段:第十三周周五(11月29日)12:40——第十四周周二(12月3日)9:00,进行所有开放选课的课程预选。所有课程均设置为可选可退状态。预选结束后,教务处根据选课情况与开课单位沟通后按需适量扩容,超出课容量的课堂将进行抽签。抽签结果为此阶段选课结果。
(二)正选分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十四周周五(12月6日)12:40——第十五周周二(12月10日)9:00,进行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的正选(含侦查专业课程)。此阶段,法学专业以外课程只退不选。本阶段开启退课保护,教务处将于每天12:20(除12月6日外)发布前24小时因退课而释放的课容量,学生同时进行选课。12月10日9:00结束后再次释放课容。
第二阶段:第十五周周二(12月10日)12:40——第十五周周五(12月13日)16:00,进行通识必修课、法学以外专业课、通识选修课、国际课、创新创业课的正选。此阶段,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含侦查专业课程)仍可选可退。本阶段开启退课保护,教务处将于每天12:20(除12月10日外)发布前24小时因退课而释放的课容量,学生同时进行选课。12月13日16:00结束后再次释放课容。
12月13日16:00,正选结束。
此阶段同时申请课程扩容:学生可于12月11日14:00-12月12日10:00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对未选上且没有课余量的课程申请扩容,教务处将根据选课需求,参考教师本人、开课学院意见以及教室资源情况处理,如确定扩容将另行发布通知。扩容后学生可在12月13日中午12:40从“扩容阶段”入口进入选课。
(三)补退选阶段: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第一周周二(2025年2月25日)12:40——第二周周一(2025年3月2日)9:00,进行已选课程(非置入)的退选及仍有课余量课程的补选。学生可以根据本阶段试听情况自行退掉所选课程。本阶段开启退课保护,教务处将于每天12:20(除2025年2月25日外)发布前24小时因退课而释放的课容量,学生同时进行选课。2025年3月2日9:00结束后再次释放课容。
体育课程不接受特殊情况加课申请,确有补选体育课需求的学生可于开学第一周至体育部线下咨询,办公地点位于体育馆05资料室。
本阶段选课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退课、选课事宜。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请至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咨询。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选课阶段: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2月23日9:00——第一周周五(2月28日)16:00,面向2024、2023级第二学士学位(工商管理、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第二学士学位课程的正选。选课入口仅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课程,课程可选可退。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对照班级课表自行选课,对个人学业安排进行合理规划。
选课日程表
学生类型
选课阶段
时间
本科生
预选
11月29日12:40-12月3日9:00
正选(含申请扩容)
第一阶段
12月6日12:40-12月10日9:00
法学专业课(含侦查专业课)
第二阶段
12月10日12:40-12月13日16:00
通识必修课、法学以外专业课、通识选修课、国际课、创新创业课、法学专业课
申请扩容
12月11日14:00-12月12日10:00
补退选(含自修申请)
退补选
2025年2月25日12:40-3月2日9:00
自修申请
2025年2月25日12:40-2月27日16:00
重修选课(含特殊情况加课)
2025年3月3日10:00-3月7日16:00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正选
2025年2月23日9:00-2月28日16:00
2025年3月7日16:00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再次进入系统确认、打印本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及考试备查。如发现课表有问题,务必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四周内到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处理。第三周(2025年3月10日-14日),开课单位教务人员应打印选课名单交任课教师。
四、其它说明
(二)选课过程中,“选课课组”标签课程均为在选课过程中有选课门数、学分限制的课程,具体如下:
选课课组
本学期门数上限
本学期学分上限
备注
国际课课组
1
无
创新创业课课组
2
门数上限与学分上限,为“且”的关系
通识主干课课组
法学案例与实务技能课组
法学研讨课组
艺术课组
选择性必修课组
课程属性、课组归属信息应以学生个人培养方案为准。学生在选课前务必认真查看培养方案,选课后查看个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三)关于小语种通识必修课。修读小语种课程的学生只能选择相应的小语种通识必修课,无法选修英语通识必修课。
(四)部分外教讲授的国际课程、纳入学校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的课程,实行线上授课或线上线下混合授课模式进行。该类课程在选课备注中会有对应标注,授课具体信息由开课单位、开课教师通知选课学生。
(六)请学生务必在选课前完成本学期评教工作,未完成评教的无法参加本次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