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鸠江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网购宠物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掌握案里案外实际情况,找出当事人双方矛盾症结,不单单追求快速结案,而将精力放到解开当事人心结上,最终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获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后语:
当前,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消费的常见方式,网络购物涉及的商品种类也较以往大大增多,人们在家用手指在购物平台上点一点,就可以购买到心仪的商品。且伴随快递运输的不断提速,如今,网络上买卖宠物的订单也屡见不鲜。但网购宠物交易标的物是活物,明显与网购食品、服饰、电器不同。网络购物因时空局限,买家无法直观地了解宠物大小、性格及健康等情况。此外,网络购物沟通也存在局限性,不如当面沟通方便快捷,很容易造成双方误解。加之,确实存在个别商家为牟取暴利,出售健康瑕疵宠物的情况,故涉及网购宠物的买卖合同纠纷并不罕见。
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合法的线上购物均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如购买宠物,还应尽量选择有营业资质、信誉良好的店铺,买家可以考虑就近交易,降低宠物运输风险;商家在出售宠物时,应依法诚信经营,应及时告知买家宠物个体差异,遵守与消费者约定,还应根据宠物实际情况选择交付方式,不轻视宠物生命健康,共同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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