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咬狗才是新闻”,一旦该条例实施,那么不按规定养狗引发纠纷或处罚,也可能成为新闻。
为什么制定此草案?
市公安局在起草说明中指出,我市养犬数量超过10万只,该局治安管理支队每年收到多宗因养犬扰民的投诉处理。
近年来,市民饲养宠物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有的只养不管、家犬到处乱跑,有的违规遛犬、扰乱社会秩序,有的一户养多只犬、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这些现象影响了城市形象,影响了环境卫生,影响了市民人身安全。犬只增多缺乏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交涉犬建议提案,要求整治养犬管理问题。
为什么不收取费用?
在部分城市制定的养犬管理条例中,确有养犬人每年需缴纳养狗管理费用的规定,但不少城市大多停留在收费、办证的层面,并未提供太多实质性的服务,养犬人对收费意见较大,缴费积极性不高,养犬登记率较低,难以有效地进行管理。相反,部分不收费的城市(如深圳市),养犬登记率较高,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掌握实际情况,有效进行规范,管理。为此,我们在起草过程中,并未提出收取登记费用。
为什么高额处罚?
关于草案你需要了解这些
A城管部门为养犬主管部门
在此之前,中山由哪个部门来治理养犬问题一直没有明确划定,此次条例草案除规定由多部门来联合治理外,还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的检疫免疫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犬只扰民、伤人投诉处理。工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卫计部门负责狂犬病病人的救治及人间狂犬病疫情的防控工作。
B养狗首先得登记
C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要立刻清理
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悬挂犬牌,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长于2米,在人员拥挤时应当自觉收紧牵引带;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必须立即清除;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如电梯里有人应该征得同意才能牵犬只进入同乘,否则不得让犬只进入电梯。
违反这些,由城管部门处500元罚款。
D这些地方,狗狗免到
(一)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二)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三)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四)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五)其他明示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
E狗伤人,除了赔偿还得罚款
针对犬只伤人,草案规定,犬只伤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养犬人拒绝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加处五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市民声音
《中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昨日正式公布后,市民对此反映强烈。
家住东区的贾女士表示,养犬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能否管好养犬,是体现城市管理水平的试金石。”
网友“黒处有what”说,他自己也非常喜欢小动物,但明白不能因自己的喜好而影响他人的生活,所以也非常盼望一个既能保证社会和谐发展,又能充分体现中山博爱精神的办法出台。“我还建议应采用宠物终身饲养制,对于不负责管理宠物或随意抛弃宠物者处以高额罚款,这样可以减少流浪狗的数量。”
此外,还有一些市民还表示,养犬管理条例应该多一些人性化、少一些强制,能够达到互相理解、互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