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当事人因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是一种公平有效的解决方式。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呢?具体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依法应向法院缴纳的一定费用。不同性质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有所不同。根据《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这些不同性质的案件的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1.**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针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根据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21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超过2021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针对只涉及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案件。通常按件交纳。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按照《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以下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二、申请费
三、其他费用
当事人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应交纳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统称为其他诉讼费用。例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也是需要当事人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