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信息已泄露,需要将自己的资金转入一个“安全账户”?其实,这是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诈骗的伎俩,大家务必擦亮双眼辨认。近日,江南区五一路某小区的肖芳被“公检法”所谓“安全账户”骗走1万余元。)
对此,肖芳信以为真,于是使按对方要求下载了某聊天软件,对方在视频时给肖芳发送了一个链接,打开后显示是检察院的网页,肖芳输入自己的信息后,对方告诉肖芳信息已泄露,需要将自己的资金转入安全账户。肖芳按要求在网页填写了收到的验证码。随后肖芳收到银行短信余额提醒被转走1万余元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法眼观察:
心疼妻子开车途中身体不适
男子无证当“临时司机”惹上事
案发地:兰海高速钦州西服务区
(李海并没有C1驾驶证,这天妻子陈梅开车载着他一同上了高速。路上,陈梅身体有些不舒服,为了让妻子休息一下,李海主动坐到了驾驶座上,开车继续前行。岂料,在钦州西服务区,有交警将车辆拦了下来。)
11月15日上午11时,一辆桂A小车驶入钦州服务区,执勤民警例行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司机却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查询,发现司机李海只有摩托车E类驾驶证,无C1驾驶证,不符合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据司机李海称,之前是他妻子陈梅开的车,由于陈梅身体不舒服,为了能让妻子休息一下,在明知自己无C1驾驶证的情况下,李海还是驾驶车辆上路。
据此,民警根据法律法规,对李海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给予其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驾驶人“跨级”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但对道路交通安全形成潜在威胁,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而拒绝理赔。另外,当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的时候应该到服务区进行休息调整待休息好之后再上路行驶。
有还款能力却拒不执行
“老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案发地:兴宁区
(63岁的广西宾阳籍男子谢赖生在一起民事纠纷中自愿签订了民事调解书,本应自觉履行,可却心存侥幸,故意拖延,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执行调解书上所规定的内容,殊不知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绝不是一纸空文,否则有可能要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
谢赖生、张文清(另案处理)和黄兴因共同投资工程项目产生债权债务纠纷。2017年1月,谢赖生、张文清被黄兴起诉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经调解三方自愿签订调解书。可该调解书自2017年6月8日生效后,谢赖生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迫于无奈的黄兴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同年8月25日法院向谢赖生发出执行通知书。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谢赖生名下的银行账号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间有多笔收到存款人民币90万元、65万元、21.3万元等数额的交易记录,但心存侥幸的谢赖生直到2021年10月被检察机关起诉前,明明有能力还款却拒不执行。
10月11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谢赖生提起诉讼。近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谢赖生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执行人须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如被发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等情形,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此类案例,可以对那些身背债务,却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儿子向母亲买房不给钱
亲妈告儿子索要购房款
案发地:西乡塘区
(儿子向母亲买房,房子过户名下后却不付购房款,母亲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
作为母亲的邓老太与儿子小陈于2019年1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邓老太将西乡塘区的一套房屋出卖给小陈,小陈一次性支付购房款给邓老太。
然而在邓老太将房屋过户给小陈后,小陈却迟迟未付购房款,无奈之下,邓老太只好将小陈告上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让小陈将房屋过户回邓老太名下。
西乡塘区法院认为,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邓老太已将房屋过户给小陈,而小陈却未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显然违反合同约定,导致邓老太卖房以获得房款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小陈将房屋过户并返还给邓老太。
近年来,年迈父母有些是因为对子女太过溺爱,有些是受到子女的蒙骗,在自愿或非自愿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子女后,子女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案例履见不鲜,法官鼓励年迈的父母们冲破世俗偏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那么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账”更应清楚明了,法律可不会允许因为存在亲子关系而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编辑|刘晓婧
审核|奚林忠
(作者: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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