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未检疫猪肉使用生虫大米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处罚了!

2019年十大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恩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公布如下

1

襄大农牧(松滋)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鲜肉案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排查“非洲猪瘟”肉产品时,发现当事人提供给恩施市8个客户的胴体冷鲜肉(白条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总重量为18330公斤,备注数量为249头,而当事人销售给恩施市8个客户的胴体冷鲜肉(白条肉)送货单的实际总重量为10174.9公斤,实际数量为268头。当事人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的数量与实际销售的胴体冷鲜肉(白条肉)的数量不符。当事人所提供的涉案胴体冷鲜肉(白条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能证明该批涉案胴体冷鲜肉(白条肉)依法经过检疫。构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019年10月28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胴体冷鲜肉(白条肉)10174.9公斤,并处罚款7084328.7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

湖北民族大学后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生虫)的大米案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湖北民族大学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其北苑餐厅三食堂八号窗口检查时,发现3袋“风乐香米”中均出现生虫现象,感官性状异常。当事人构成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生虫)的大米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2019年11月26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感官性状异常(生虫)的“风乐香米”3袋,并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3

恩施市省心网络服务中心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案

当事人利用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格式电子版《网络订餐合作协议》,在恩施市拓展“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业务,允许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入驻“饿了么”平台从事网络订餐服务活动。构成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19年1月8日,原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4

恩施市永鑫液化气站使用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及充气瓶充装记录不完善案

2019年5月15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使用的3台液化气储罐和249米压力管道超期未经检验,同时发现当事人液化气储罐充装记录不完善。当场下达特设监察指令。当事人构成使用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及液化气储罐充装记录不完善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19年7月22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并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5

李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水泵案

当事人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全科临床培养基地大楼中使用的“凯泉”牌3台水泵(型号ISG150/315A-18.5/4、生产厂家: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以上3台水泵的进货发票。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水泵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2019年11月7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3台水泵,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6

恩施州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屯堡分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17日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当日9时17分销售的处方药“罗红霉素片”(生产商:石家庄以岭药业,规格:150mgx10片,数量:1盒,批号:A1803001),其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同日给当事人下达给予警告的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2019年9月24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9月29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再次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执业药师仍不在岗,同时发现当日7时59分和9时36分分别销售的处方药“硫酸庆大霉素颗粒”和“厄贝沙坦片”,处方笺未见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同时检查发现当事人待售的硫酸庆大霉素颗粒未按照包装标示要求进行储存。当事人构成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2019年10月30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7

谭志宏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中,对位于恩施市清江东路14-8号的谭志宏诊所进行检查,在急救箱内和药柜处发现“韵琪卫生口罩”、“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双鼻式)”、“脱脂棉球”、“医用纱布口罩”等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供货方资质及购进票据。当事人构成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2019年11月5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韵琪卫生口罩1袋、一次性鼻氧管(双鼻式)1袋、脱脂棉球2袋、医用纱布口罩3袋,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8

9

10

和也床品家纺小渡船店虚假宣传销售产品案

当事人于2017年10月在恩施市航空花园71号开始采用免费体验模式从事“和也”系列产品销售活动,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19年4月22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THE END
1.达州2024民生领域案件典型案例万源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2.罚款50000元。 案例六 开江县某鲜肉销售摊位经营兽药残留超标猪肉案 2024年3月27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某鲜肉销售摊位上销售的猪前腿肉进行监督抽...http://m.dzxw.net/cms/content/410237928
2.销售未检疫的猪肉被处罚后猪肉怎么处理销售未检疫的猪肉被处罚后猪肉会作无害化处理。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罚款。未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1026807.html
3.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畜牧兽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通报本案系经营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经典案例,是基层农业执法机关接触和处理处罚比较多的案件。当事人经营的动物能否经补检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处罚所依据法规条款的前提条件。当事人经营销售的动物具备补检条件,能够经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应对经补检合格的动物放行处理,同时...http://m.chinafeedm.com/nd.jsp?mid=302&id=22546&groupId=0
1.王家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被处罚单位:王家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州市监处罚〔2024〕0519号 案由:王家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https://www.panzhou.gov.cn/ztzl/rdzt/xzzf/zfbm/scjdglj/xzcfjcjl/202411/t20241119_86103509.html?isMobile=true
2.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犯法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分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犯法,属于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足以造成...https://m.66law.cn/v/wenda/1115225.aspx
3.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应该如何处罚销售未检疫的猪肉的处罚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https://www.64365.com/zs/2752611.aspx
4.超出规定区域销售生猪肉,辽宁清原县一商家受处罚潇湘晨报网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网近日发布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因超出规定区域销售生猪肉,辽宁清原县一商家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当事人:刘*主体资格证照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敖家堡乡仁和蔬菜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423MA0WFHKJ7F ...https://www.xxcb.cn/details/2q8biSYgB65a63a520c4e4727a56b37d6.html
5.巍山县坝区某乡镇农贸市场鲜猪肉经营户涉嫌销售未经检疫鲜猪肉违法典...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及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对坝区农贸市场随机检查中,现场查获3户经销户销售的鲜猪肉没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也不能提供该批鲜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3户鲜猪肉经营户涉嫌违法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被立案调查,相关批次未经检疫鲜猪肉已被依法扣押,并送集中销毁点依法销毁;农业...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58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