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购宠物母狗变公狗,“货不对板”怎么赔?

9月27日,经查看视频,小蒋挑选了一只白色萨摩耶母狗,价格为1300元,并于同日转账付款。宠物店承诺,该宠物狗已打两针疫苗、三次驱虫,将通过托运送货。28日,经宠物店介绍,小蒋又购买了狗粮等产品,共计650元。

9月30日,小蒋收到宠物狗后发现,该萨摩耶为公狗,且未附检疫证明。小蒋遂将宠物狗送往宠物医院进行检查,花费162元。对此,小蒋联系宠物店售后,要求其提供宠物狗疫苗本,但售后仅提供未经盖章的疫苗本。

事后,双方协商无果,小蒋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退还买狗费用,退还狗粮费用,赔偿医药费,并进行三倍赔偿等。诉讼中,小蒋确认其购买的狗粮等产品已全部用于喂养案涉宠物狗。

小蒋主张宠物店退还购买宠物费1300元并赔偿支出医药费162元,依法予以支持。同时小蒋应将案涉宠物狗退还给宠物店。小蒋主张宠物店退还狗粮费用650元,因小蒋购买狗粮等产品是基于宠物店交付符合双方约定的狗,现宠物店未能交付,导致小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宠物店应退还小蒋购买狗粮等费用。

小蒋主张宠物店需三倍赔偿3900元,虽宠物店交付的宠物狗不符合双方约定,但小蒋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宠物店存在欺诈行为,故对该主张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宠物店退还小蒋买狗费用1300元及狗粮等费用650元,并赔偿小蒋宠物狗医疗费162元;小蒋退还宠物店案涉萨摩耶公狗。

法官说法:

交付货物不符合双方约定

视为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法官提醒,目前宠物买卖交易多数以口头约定进行,缺乏书面约定及规范的交易程序,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对宠物品种、性别、毛色、检疫情况进行详细确认,确保交易安全,减少消费风险。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信誉良好、有售卖宠物资质的商家进行购买宠物。

THE END
1.商家出售带病毒宠物未告知,可否要求退货且赔偿?我以1600元的价格从姜某开办的宠物店购买4只宠物猫后,发现均有不吃食、呕吐、口吐白沫等症状,经确诊系患有FPV(俗称猫瘟)和FCoV(俗称冠状病毒)传染病。原来,姜某所售宠物猫不仅未取得检疫合格证,甚至已经带有病毒,而姜某却刻意对我隐瞒。请问:我能否要求姜某退货退款并作出赔偿? http://wap.zzxww.com/pad/content/202209/21/content_89864.html
1.临高:戴某某等人被行政处罚平安临高临高:戴某某等人被行政处罚 记者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定,该局公布一批肉类产品违法典型案例。https://lingao.hnzhengfa.gov.cn/news/pinganlingao/show-3891.html
2.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也敢售卖?判刑!<总第2454期>二被告人曾因私宰、销售生猪被判处刑罚,现又因实施同种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情节恶劣。李某、姚某私设屠宰场,屠宰并销售没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使大量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进入消费市场,且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从二人处扣押的猪肉进行检测,检验样品呈猪圆环病毒2型阳性,侵害了不特定...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393258
3.宠物店涉嫌售卖应检疫未检疫动物,渝北区农业农村委立案调查...安先生(化名)反映渝北区米酷宠物店涉嫌售卖未经检疫的宠物,因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已对该宠物店立案调查。6月26日下午,安先生在渝北区米酷宠物店花费2800元购买了一只雪纳瑞幼犬,并与该店经营者签订宠物买卖合同,该店经https://www.ygcq.com.cn/content/index2021/tophead/content_73580.shtml
4.我国宠物市场存在什么问题?问答集锦例如,江苏省如皋市蔡荡村的宠物“黑市”已存在35年,这个交易市场位于主干道路旁边的小马路上,售卖的宠物通常在售出前被临时注入血清,以保持短时间内的“生机勃勃”,便于高价卖出。待宠物主购买回家后,不出一周便会夭折。这些地下宠物市场中带病、染病的宠物,不仅出售给当地消费者,也流向全国各地的宠物店。售卖带...https://m.vzkoo.com/question/1704761469378357
5.未尽检疫义务出售不降宠物宠物店被判赔偿损失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宠物店未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履行检疫义务,出售不健康的犬只,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违约,判令其赔偿小李购买宠物的运费、诊疗费以及宠物火化费等损失共计2555元。 2022年7月23日,小李通过某网购平台在王某经营的宠物店中购买了一只雄性纯种比熊犬,支付价款1193...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08/id/8064749.shtml